開國大將給子女立了一條戒律,現在看來有點不近人情

用現在人的眼光去看,開國第三大將黃克誠是一個十分奇怪的人。話說,1941年,39歲的黃克誠與年僅23歲的女大學生唐棣華結婚。按理說,對於嬌妻,黃克誠應該百般呵護才對。

然而,新婚當夜,黃克誠卻來了個約法三章。第一,工作和黨的利益超越一切,當然也超越你,第二,我不會遷就你,因為我是屬於黨的。第三,不該問的不要問,不該知道的別打聽。

开国大将给子女立了一条戒律,现在看来有点不近人情

(1981年,黃克誠與妻子唐棣華)

聽聽吧,如果是現在,三條中的任何一條,都準會把新娘子給嚇跑。但是,唐棣華沒有跑,他跟黃克誠相濡以沫一輩子,還為他生育了4個子女。

最大的孩子出生的時候,黃克誠也已經年過四旬了。擱過去,那就是老來得子啊。但是,黃克誠沒有因此而溺愛任何一個子女。從小時候起,他就給孩子們立了一條鐵的戒律:

开国大将给子女立了一条戒律,现在看来有点不近人情

(黃克誠與陳雲)

我的公車是國家配給我工作用的,你們誰也別想公車私用。這就有點不近人情了。公車雖然是配給你的,可你首先是孩子們的父親。孩子們坐父親的車,這也不行嗎?

這真的不行。小女兒黃梅在“八一”學校讀書的時候,每到星期天,學校周邊都是來接子女的車。黃梅的班上只有兩個孩子沒車接,一個是烈士的女兒,另一個就是黃梅。

开国大将给子女立了一条戒律,现在看来有点不近人情

黃克誠唯一的兒子要結婚了,工作人員勸他說,結婚一輩子只有一次啊,就用首長的車去接新娘子吧。黃克誠堅決不同意,他說,年輕人,坐公共汽車、騎自行車去都可以嘛。結果,兒子愣是騎自行車把新娘子接了回來。

有一次,侄兒侄女來北京看望他,要爬長城,擠公共汽車很不方便,想坐伯伯的車去,黃克誠卻讓他們坐火車去。黃克誠說,我最反對領導幹部的子女、親戚坐著公家的小汽車抖威風。事情不大,但損害了黨的形象和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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