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家教,罪在何處?在職老師輔導有罪,社會混子輔導合法?

提起有償家教,或許又要捅了馬蜂窩,你應該大批特批有償家教,有償家教流毒很深,罪大惡極,禍國殃民,有償家教的在職老師罪該萬死!

聽說哪個老師被查出,媒體就鋪天蓋地的興奮一番,素材靈感馬上迸發,就要對這種不良現象做鬥爭!

1.問題是,在職老師無非是傳授了一點孩子知識,並且是孩子家長自願的,不知道罪在何處?是不是新刑罰增加一個新罪名:有償家教罪、非法傳授知識罪?

2.問題是在職老師不參加有償家教,社會很多混子參加就可以了,社會混子應該有償?老師有償就是罪過?究竟是在職老師和社會混子哪一個更有利於孩子,更有力於知識水平的提升?

總之,讓社會混子哪怕是孩子推向火坑,也要禁止在職老師輔導,即便是家長血汗錢打了水漂,讓那些毫無經驗的混子去賺,也不允許你在職老師去賺。

你是老師,你只能一輩子受窮,因為你稍微有點收入,各種紅眼病,酸葡萄病就紛至沓來。

總之,教師在某些人眼裡不值一文,他們容不得教師哪怕有一毛錢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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