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前沿」农村“先看病后付费”的政策开始执行了!

1、实施范围

已参加庆阳市域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属干分级诊疗病种的惠者(有不良诚信记录、恶意逃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管理金医、保基不予支付的情况除外)。由院方工作人员告知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审核确认后,即可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服务。

「三农前沿」农村“先看病后付费”的政策开始执行了!

2、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注意事项

(1)符含条件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审接患者社保卡、医疗卡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农村居民提供,详细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尤其是者有效联系电话及住址,核实无误后,与患者或亲属定参保人员住院先看病后付费结算协议书》。在患者住院证上加盖“先看病后付费”专用章,后安排患者住院,不收住院押金但对参保信息明显有误、未执行分级诊疗制度或市域外参保人员,可收取一定住院押金。

(2)在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严格按照庆阳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关标准执行。

(3)参保人员出院时,按患者参加的相应类型医疗政策规定进行结算,参保患者应一次性结清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报相关机构审核结算,由统筹基金予以支付。

「三农前沿」农村“先看病后付费”的政策开始执行了!

(4)对恶意欠费、逃要的患者,在催要2次或欠费超过3个月的,根据《参保人员佳院先看病后付费结算协议书人民法院起诉,追缴欠费金额及相关滞纳金,滞纳金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数额计算。

(5)对于恶意欠费、逃费的住院参保患者由及时上报当地健康保障局由是健康保障局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通报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进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者再次佳院时,不再为其提供“先看病后付费”服务。

(6)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根据建档立卡记信息先与签定《参保人员住院先看病后付费结算协议书》,按照“先看病后付费”相关流程进行诊治。出院结账时,如各项优惠、倾斜政策叠加后,仍有自负费用且暂时无力支付时,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后可与签定延期或分期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

「三农前沿」农村“先看病后付费”的政策开始执行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