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三农”问题的主战场在乡村。

乡村人进城、实现人的城镇化是城镇化发展主流趋势,转移乡村人口可以更快地缩小城乡差距。城镇的就业机会、劳动收入、小孩上学条件都好于乡村,无论考虑家庭未来生活还是孩子发展前途,理性的乡村人都会选择进城。尽管新农村建设已经部分地改善了居住环境,公共服务也上了新台阶,但新农村建设留不住乡村人,想进城的乡村人不会因为乡村美丽就留在乡村,毕竟乡村不能满足他们更高的需求———尽管进城的多数乡村人在城镇没有自己的住房,居住条件差,城镇的公共服务也没有完全覆盖他们,但城镇就业机会多,收入高,而这些是美丽农村没有的。

不仅如此,促进乡村人口进城更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乡村新问题:国家增加农村财政投入,发展农村公共设施,甚至将公共事业发展重点转移到农村,这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城乡差距,但这些举措仍将乡村置于城乡二元结构下,按照城乡二元结构的逻辑实施乡村建设,时间长,投资大;此外,鉴于乡村人已经部分地突破了城乡二元结构,以及更愿意到城镇居住、生活的现实,如果国家采用转移乡村人口、减少乡村人口的方法,就可以快速提高乡村留守人员的资源占有量和收入水平,进而更有效地缩小城乡差距。转移乡村人口比建设乡村更能缩小城乡差距,更能消解城乡二元结构,并且,它还能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农民向市民转身。

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新问题的主战场在乡村,但方法不在乡村,而在城乡统筹上。也就是说,随着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乡村人口持续向城镇流动、转移,越来越多的乡村问题是由城镇进一步发展引发的。如此,唯有以城镇化发展为视角检视乡村问题的缘由,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消除乡村问题。就此说,2013年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一号文件抓住了乡村关键问题和主要矛盾,并将乡村问题的解决置于城镇化背景之下。

针对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农村土地撂荒等问题,中央提出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针对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现实困境和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中央提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针对农村规模经营发展慢的问题,中央提出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种粮大户补贴、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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