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立法:推动信访法治化

信访法立法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步骤,能够进一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通过法定途径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5月8日,由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联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申请立项的2014年度国家级重大课题项目——《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制建设研究:以“信访法”立法为重点》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开题论证会。

研究中心主任郑广淼介绍,2014年12月,经中宣部批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专设36项重大课题,研究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中的重要问题。研究中心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组织专家以“信访法”立法为题申报,有幸中标。

“这足以证明信访法立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战略实施中的重要地位。”郑广淼表示。

全国唯一的专门研究机构

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于2009年11月25日正式成立,是全国信访系统成立的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致力于信访和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研究的专门研究机构。

近日,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与研究中心签署框架协议,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成为国家信访局信访理论研究基地,将着重进行信访理论、改革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以及信访法治化等方面的研究。

2013年,研究中心受国家信访局委托,就信访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问题,结合当前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题进行专题研究。

据郑广淼介绍,该课题研究历时8个月,研究中心以实践调研为依据,在横向上充分听取信访部门、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法制办等部门的意见和主张,在纵向上覆盖吸收了全国各省、市、区县、乡镇等各级与信访密切相关部门所提出和反映的问题,倾听访民诉求,记录访民意见和建议,并召开多次专家学者论证会,最终形成了《信访立法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主报告、《信访法(草案)》以及《以信访法治化为契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从信访看法治中国的理论和实践》《试论信访立法的执政理念与实践特色》《信访工作的定位、性质和作用的再审视及深度研究》等4个分报告。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珍贵的一手资料。该项研究对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建设,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进而使信访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依据有关信访法律开展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郑广淼说。

信访法立法作用积极

郑广淼介绍,信访法立法动议的最初是由研究中心提出的。他认为,信访法立法能起到积极作用。“信访法的出台是对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一个完善和补充。信访制度作为一项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参与制度,需要一部法律来彰显其地位。”郑广淼说。

“在推动立法的过程中,研究中心所做的主要是信访法立法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包括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可行性研究工作、信访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立法理由书的撰写工作等。”郑广淼介绍,除此之外有关信访法立法的专家研讨、沟通以及向社会大众的宣传也是研究中心一直在做的事情。

郑广淼认为,信访法立法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步骤,能够进一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通过法定途径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就信访工作本身来说,信访法能够解决信访目前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信访条例与各个地方省市自治区信访条例之间的不衔接问题。但也必须看到,信访法作为一部法律本身并不是万能的,信访法出台后,可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彻底解决依赖于整个信访工作体制机制的完善。”郑广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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