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中那些死难者存在银行里的钱,最后怎么处理了?

烏鴉-0728

对于很多已经不可能有人认领的存款,说银行一直保留着,实际上也就记录一个数字,钱还不是银行在实际使用。所有存在银行的钱,只要不取出来都是银行的,存在银行的钱是借你的,是负债,贷出去收了本息才成为资产。 银行卡里面的钱只不过是一串数字,你不取当然归银行使用,但是银行必须得留一部分现金,保证你任何时候取都要连本带息的把钱给你,银行客户那么多人,这笔钱不是小数。 大家尽可放心,银行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流程,出入账都要经过系统,每天流入流出的钱都要经过盘点,要是账户有出入也会当场查出来。况且,银行职员的一举一动都是受到视频和网络监控,根本不用担心死难者的钱被“吃掉”。 要么有继承权的人拿证明来继承,不然虽然银行不会主动注销存款,但事实上这笔钱成为了银行的了,银行不会占有,但永远无偿使用直至银行破产,前提如果没有继承人的话。


笑搞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汶川地震的时候我担任连队指导员,我们连在汶川县映秀镇救灾三个多月,救人阶段过去后,开始进入清理废墟阶段,我和连长各带一部分人,各带一台挖掘机,清理废墟。映秀镇地处震中,抗震救灾一周年纪念的漩口中学就和映秀镇紧挨着,我们天天在门前经过,映秀镇的老房子基本都倒塌了(下面会附一张映秀地震后的全貌图),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将所有的废墟翻一遍,找到遇难者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消毒、拍照、检验DNA,专业的工作都是由法医完成的,完成规定程序后,我们送到指定区域,协助家属进行掩埋。

在清理废墟的过程中,我们连队刚好负责映秀镇农村信用社所在的区域,现场挖出了两个保险柜,然后,我们将信用社的管理人员、部队领导、当地政府人员,多方在一起进行现场清点和交接,并现场签订了交接文件,我记得大概有24万多元,里面还有零钱,全部进行了清点和交接,确保这些钱能回到上级银行那里。我们连队一个班长在清理废墟的过程中还捡到了3500元钱,我们也交到了团保卫科,由他们转交给当地政府,并给他们指出捡钱的位置。在映秀镇抗震救灾的近百日里,面对不断的强震和各种风险,我们的战士没有一个退缩过,我们翻过3000多米的高山、抬过高度腐烂的遇难者遗体、从飞石不断滚落的岷江边走过。在和当地群众的交往中,我们感受到了四川人的坚强和勇敢,体会过了他们对子弟兵的鱼水之情,走的时候,全镇群众都出来送行,车行进在山路上,很多车辆都自动停下来,高举双手,伸出大拇指面向我们的车队,很对战士在危险时刻没有掉泪,面对此情此景,他们留下了热泪。

连队有不少四川籍的战士在抗震救灾的几年后特意到映秀镇看看,重建后的映秀镇真的很美,转眼间,快十年了,真心的希望有一天,能重回一次映秀镇。




星星1370721

所有存在银行的钱,只要不取出来都是银行的,只不过你也有使用权罢了,因为银行每天都在用你的钱赚更多的钱。对于很多已经不可能有人认领的存款,说银行一直保留着,实际上也就记录一个数字,钱还不是银行在实际使用。没人取,那只是一组记录数字。


钱还是银行的没有错。你存的钱不会指定哪些编码的现金是你的,相当于你存钱是进入银行的金库或者他们拿去投资,而你的账号里面的数字就是你的取钱凭证,你取钱的时候从他们金库划出来给你,不取那就永远是他们的。只有账号存在,没人能取又有什么意义。你们懂什么,没有使用人,钱归银行用,还不付利息,你说这钱实际是谁的,银行会去探究货考虑充公的事吗。如果你给我保管100元,我答应一年给你100个利息,但你永远都不可能来取息和本了

你说这钱是谁的。大家尽可放心,银行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流程,出入账都要经过系统,每天流入流出的钱都要经过盘点,要是账户有出入也会当场查出来。况且,银行职员的一举一动都是受到视频和网络监控,因此大家不用担心死难者的钱被“吃掉”。


春日盛宴

  • 汶川大地震后的处理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共遇难8万余人、失踪17923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8451亿元。汶川地震的发生是任何人都不能接受的现实,虽然新建的汶川更加美丽,但时至今日依然让人心痛不已,我们只能缅怀逝者、致敬新生。汶川地震为我们留下了无数的困难和险阻,其中最令人重视的一个问题就包括死难者、失踪者在银行的存款以及贷款该如何处置?国家后续也做出了具体规定:死难者在银行的存款归第一继承人所有,需第一继承人携带遇难者死亡证明、公证书去银行办理取款业务;若继承人同样死亡没有另外继承人,存款归国家所有;但是死者生前是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存款归单位所有;失踪者的存款仍然归失踪者所有,在超过法定期限依然无人认领的“沉睡存款”归国家所有;生还者的贷款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不催收、不催缴、不罚息,死难者的贷款给予核销。

  • 日后发生特大地震洪涝灾害后该如何处置

存款处置:参照汶川特大地震的处置方式,对于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失踪者在银行的存款依然属于其本人个人财产,只有在经法律程序宣告死亡以后才可以由第一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公证书去银行进行支取;对于自然灾害后的遇难者在银行的存款统一上缴国家,由国家进行再分配用于支援建设灾区使用。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在于,银行无法确认自然灾害后哪些人失踪或者遇难,一是银行没有渠道去验证、二是银行也没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来完成这件事,所以对于死难者和失踪者的确定还需要国家去协调完成,并由政府统一划走这笔“沉眠存款”。

贷款处置:自然灾害后遇难者和失踪者没有家属的,这部分贷款对于银行来说已没有实际的债务人,只能进行核销处置;还有家属的也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无偿还能力,参照汶川地震的处置实行不催收、不催缴、不罚息,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承担,无保险的由银行给予核销。

综上所述,特大自然灾害来临后,遇难者的存款怎么处置国家会有一个统一的部署,这部分钱肯定会用于支援灾区重建工作,大家可以放心的是银行没有权利占为己有、银行更不会占为己有,对所有遇难者和失踪者的存贷款处置工作都会合法合规进行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从银行看人生、由财富见成长,我是银行理财规划师——银行小学生。


银行小学生

无论是否死亡,银行都不会去处理储户的钱,毕竟存款是归客户所有,银行没有处理权。银行也不会去主动查询存款人的死亡状况,因为银行也没这个渠道,更没这个精力,所以存款只会照常放着,而不会出现部分网友所说的“充公”情况。除非有一天,银行破产清算了,否则账户会一直存在。

1、无论什么情况,死亡者的存款都有权被继承

如果死难者有继承者,能自己取走存款当然是最好最方便。譬如,继承者拥有死难者的银行卡,也知道密码,那直接就从ATM取现或者网银转账。不过,如果是定期,那么继承者需要向银行出具死者身份证、死亡证明以支取存款。事后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银行一般不负责任。

不管是银行卡、存折或是存单,凡是没有密码,想要拿到存款就只能做公证。这个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银行会凭继承权证明书给予取现或转账。如果发生继承纠纷时,银行也会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来发放存款。

2、如果没有继承者,死亡者的存款会一直“存下去”

理论上说,如果死亡者没有继承人,那么其个人财产是属于无主财产,无主财产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为什么说是理论呢,因为银行也不知道存款者的生存状况,很难做到把财产划归到国家或集体的账户;具体流程怎么操作,也没给出说法。最后,这笔存款就变成睡眠款,一直存在银行手里,像瑞士银行就有很多存款数额大、沉睡上百年的银行账户。

大家尽可放心,银行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流程,出入账都要经过系统,每天流入流出的钱都要经过盘点,要是账户有出入也会当场查出来。况且,银行职员的一举一动都是受到视频和网络监控,因此大家不用担心死难者的钱被“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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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十数据

这个问题问的真好,原则上他的继承人去公证了以后拿着公证书可以去银行领取。但前提是你要找的到啊。为什么会找不到呢?我们来看这样一个案例。

最后问几个问题,让大家思考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作为你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知道你有多少张银行卡吗?他们知道你哪些银行卡里有钱吗?他们知道这些银行卡是哪些银行的银行卡吗?作为你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你的父母知道你有多少财产吗?如果不知道,那么就,遗产有多少这个问题会不会和你的配偶之间发生争执?最后他们如果找不到银行卡,那么这些银行卡里面的钱就归银行了。这个风险其实人人都有,但是很多人却没有意识到。而且这个风险一旦发生,根本没有能力去挽回。


飞鱼无

国家还会照常记息,一直到最后,最后,等待主人、主人的家人……


骁勇34

会永远存放,直到合法的继承人过来领取。

客户存放在银行的钱,其实算是银行的债务。简单的说,就是银行借了储户的钱,这笔借款是没有期限的,借一天算一天,银行会给利息,储户随时可以过来要账。如果储户死了,这笔钱就算作是储户的资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他的继承人知道有这笔存款,就简单了,他可以拿着死亡证明和公证处公证的继承权证明过来银行把钱取走。

但是当这些天灾人祸发生时,大部分人根本来不及通知其家人就不行身故了,更悲惨的是有的家庭全家人都一起遇害了,根本就没有了继承人,那这时候这些钱银行会怎么处理呢?

按照目前的政策,银行除了发布通知,鼓励死难者的亲属到银行查询往生者是否在银行存放有资产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银行对储户的信息还有保密的义务,是没有权利向外发布储户的资产信息的,并且银行也无法知晓死难者的继承人到底是谁,所以很难主动通知继承人过来领取资产,只能靠继承人到银行查询。

如果继承人始终没来领取,或者是已经不存在继承人,那么这笔钱会继续存放在银行,作为银行的负债,被银行使用。我国的《继承法》规定没有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归国家集体所有,但是并没有针对银行内遗产如何处置的具体办法,所以除非出台新的政策,这笔钱会继续存放在银行里,被银行拿去放贷。但是这些钱是不会被银行作为利润进行瓜分的,钱还是会实打实的在账上。

其实国外的银行做法也差不多,特别是那些年代长久的老银行,都有很多无主的财产会一直存放着。除非哪天银行倒闭清算了,或者国家把这些钱收编了,那些钱都会一直躺在那,也算是这些人曾经活过的一份证明吧。

就酱。


银行二三事


众志成城,大爱无疆。


看见"汶川地震中那些死难者存在银行里的钱,最后怎么处理了?"这个题目,有书君脑海中立即又浮现出十年前发生的那场特大的灾难: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04秒,"一声巨响,惊天动地″,历史的史册中,永远定格了这场人类遭受的特大灾难: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大地震,震源的深度14千米,破坏的地区超过了10万平方米,共造成了69227人死亡,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是继唐山大地震以后,伤亡最严重的一次大地震。



当时,灾难发生后,中央政府立即指示全民抗震救灾,全国人民同心协力,解放军战士奋力营救,众志成城,大爱无疆,谱写了一首首可歌可泣的壮丽赞歌。


"舍己救人"的老师谭千秋,那"担架上的敬礼",可爱的男孩小林浩,永远的镌刻在我们的记忆里。


震后,中央政府进行了大量的重建、处理工作,包括处理人民财产方面。


央行对于银行存款、个人贷款方面,还特别作了明确的指示:


①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所有权不受侵犯;


②个人贷款,包括房贷,央行全部"核销帐户",而且不会记录为个人不良作为。


因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是央行批准的储蓄机构,处理问题非常严谨。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流程,出入帐都要经过系统,每天的资金流动都有记录。银行都有网络监控。



因此,汶川地震后的存款,只要个人没有领取,依然属于银行与客户的正常业务,仍然由银行继续保管,按照合同的签订,履行财务计算(包括利息、年费等),一直存在银行里。


如果因为地震灾难,存款人不在了,那么银行存款,就属于遗产的一部分,根据《遗产法》,由合法继承人领取,但手续必须齐全,包括户口本,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公证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如果合法继承人都不在了,那才归国家所有,而且如果存款人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单位,那存款就归原单位所有。


最终,这笔钱如果确无人来领,除非银行倒闭,或者国家有特殊政策,统一划拔,否则,会永远存在银行里。


这就是银行的信用,人们无需担心。


就比如世界上的瑞士银行,储户来自全世界,有着巨大的存款数,在灾难不可预测的情况下,如在二战后,因为存款的犹太人,大量被屠杀,而出现的百年账户那样。


不领取,账户一直都存在。


今日的汶川,己经呈现出一派崭新的面貌,人民己安居乐业,生活秩序井然。


今年正是汶川大地震十周年,回忆起这场灾难,有书君仍然心情非常悲痛,奠念遇难者。



今天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有书君认为可能是因为现时代,某些银行因为管理制度不善,出现了一些负面新闻,以及在办理业务过程,所遭遇到工作人员的不正确态度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所造成的对银行的不信任感,而引发的联想!


因此,有书君强烈呼吁银行方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让人民对于资金的安全,有着无比信任的态度,创造一个安心的社会环境,人民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向汶川大地震中,同心协力的人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汶川大地震中,死难的同胞们,人们不会忘记你们,请安息吧!


有书

这个问题比较沉重。

首先,死难者的存款没有任何人贪墨。

虽然大地震最终确认有69227人遇难,17923人失踪。

银行在没有被正式通知的前提下,任何人的存款都是他们的业务,他们要继续履约下去给当事人保管。

瑞士银行就有很多存款超过百年的银行账户。

只要银行没有破产清算。这笔钱就永远继续存下去。

即使公安部门告诉银行,这些人已经去世或者失踪宣告死亡了。在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银行仍然不能擅自动用这些钱。个人动用算职务侵占。

经历了当年的大事件,没有人会打这笔钱的主意。

而银行实际做的事,反而让人感到温馨。他们通过多种方式寻找联系继承人,将存款人的最后继续转交他们。很赞。

以前我还关注过,大地震时的房贷问题。

发现我们国家真的是很人性化。从法理上来说,地震的倒塌的房子,房贷你也应当继续偿还。

中国人民银行很快专门下发了,核销呆账的通知,对于无法履约的房贷以及其他银行贷款,作为呆账予以核销。

对相应责任人不记不良记录。

大难之下,众志成城。即使是后续,也让人蛮温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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