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人说|农村妇女为自己“立法”

学人说|农村妇女为自己“立法”

撰文:杨华

如今大部分农村家庭的人情往来,都由妇女在其中穿针引线,可以说是妇女通过人情将不同的家庭给勾连起来,形成以家庭为中心的一张有结点、边界和限度的关系网络。然而妇女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有不同,一种是参与执行的角色,即有规有矩地按照传统的形式进行迎来客往,保持家庭人情的链条和范围;一种是妇女对既有的人情规则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正,重构自己的关系网络和定义人情的轻重缓急。两种不同的人情实践形式,不仅反映出妇女社会地位的高低程度,而且反映出妇女最终归属的变化。

妇女地位的提高与主体性建构最突出表现为,妇女能否打破原有以男性为中心建构起来的规则体系,并进行规则的自我界定和重新定义。

1 解放前:与人情没有多大关系的妇女

在传统意义上,妇女不仅不是人情实践中的行动者,人情也不以她建立起来。在河南调查时,老人讲以前的妇女都是裹着小脚,一门不出二门不踩,基本上很难有到人家串门的机会,整天都是在屋里纺纱、织布。因此,人情的迎来送往,特别是去赶人情,居多的是男子,妇女只起着协助的作用。另外,人情亦不是妇女的人情,即人情与妇女是没有多大关系的,人情是以男性亲属、朋友为网络建立起来的,即便是妇女的娘家人,也非妇女的一门亲戚,妇女在此发不了言。娘家亲戚在最本质的意义上,是婆家的亲家,是作为亲家亲戚而存在的。因此,妇女不是人情的主体和中心。

传统的血缘社会,“千百年家门,六十年亲戚”,宗亲是无庸质疑的被放在第一位,再是“三亲六党”。在宗亲中,亦分大家(庭)、房份和宗族,亲疏有差序,但在家庭中总的关系位置要放得比亲朋要重,当然不一定是人情上的重。

三亲六党中,又以男方的亲戚为重要,亲戚链条要长些,比如男方的女儿、姐妹、姑姑、姑婆、舅舅、舅公等可以牵扯至很远、范围拉得很广;但是女方的相应亲属(除女儿外)一般就不会完全纳入进来,而且亲戚的时间不会持续太长,如女方的姑姑、姑婆、舅舅、舅公及叔伯这样的亲属就不会被纳入进家庭的人情链条中,像姐妹这样的至亲,也只有当姐妹在世时才有来往,一旦过世,两个家庭就不存在关系了。也可以从这个人情链条中看出,妇女在整个家庭的亲属体系中的地位是不高的,唯一与之有联系的是娘家,但娘家的人情往来的范围很短,只限于父母兄弟、姐妹,再广一点就是叔伯,其他的如叔伯兄弟姐妹、姑亲姑表等,虽然在情感依恋上至关重要,都被硬性规定不在人情往来之中。而且正如上面所言,妇女的娘家作为家庭的亲戚,也被解释为亲家之亲,所以亦与妇女无关(即便妇女死,只要有儿子在,亲家之亲就不会断裂)。

这是以男性家庭为中心建立起来的人情规则,它不以个人的情感偏向、交情厚重为转移,特别是摈弃了妇女的情感、喜好与原有的关系网络。所以妇女即便在人情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行动者或决策者的角色,也要依此规则、惯例行事。

人情链条的吐故纳新也是以此为基准的。人情是需要成本的,特别是需要由人情来维系的亲朋的关系,尤其需要花费金钱、时间乃至精力(宗亲有血缘在,即便无人情也有纽带),因此,人情的链条不能太长,长了就鞭长莫及(当然短了也有问题),必须控制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如此人情就会有个吐故纳新的机制。纳新当然要简单得多,多半是通过姻亲建立新的人情对象,但不能将姻亲那边的范围拉得过广,否则也有逾越规则之嫌。如新郎第一次去见岳父岳母时,肯定要到新娘最近的家族拜会,一般在五服上下的家庭都要走到。但是一旦结婚之后,就无须将人情网撒这么宽了。撒宽了,你办酒席,请了这些人,人家就会有意见,说这用得着请么,会怀疑你是为了更多的收取人情礼才请的。而且另一面,撒广了,对自己家庭来说也是个沉重的负担。所以纳新也注意分寸。

吐故的学问就很大了,这里面的规则也特别多。例如,当小家庭从大家庭中分立出去后,各自因为结婚有了新的亲戚,那么父母的老亲怎么办,如何处置,各地有不同的办法。

在河南兰考,就有分亲之说,即将父母的老亲几个兄弟给分了,分到谁谁去走,这样老亲没有中断,又减轻了相互之间的负担,一旦老亲中的老表过世之后,这门亲就断了。

在湘南,老表之间的人情的中断也有一定的规矩,主要的是在新年拜年中,通过回礼中将送的红糖回给老表,让对方知道以后就不用来往了,这样既不尴尬又很明确。

在湖北大冶,老亲的中断往往是通过在酒席、聘书等过程中找茬子,如没有招待好,仪式中忽视了某些环节等,以此来中断以后的交往——而新亲是不会注意仪式中的礼节问题的,即使有不到位的地方,也不会找茬,因为还有很长的亲戚之路。

这些中断的形式,都是在共识的范围以内,不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或置人尴尬的境地。因此,人们既不能随意中断人情往来。例如新亲不会找茬,也就是不中断往来,也懂得如何去中断一些老亲:

大冶盘茶村柯楼湾的柯汉生老人,一辈子为妻弟做了很多的事,但是却没有得到好报,妻弟们还经常埋怨他,有数次还差点打了起来。尽管气得要死,但他只能忍受,平常的人情往来、年节的送往都按部就班地进行,因为老婆和自己都还在,妻弟们也还活着,不能随便断了亲戚,否则就不合规矩,人家会耻笑自己老婆没有娘家。

综上所述,人情的范围、人情对象的轻重和人情的吐故纳新都有一整套的规矩,并不是游移不定、朝令夕改的,亦不随个人的意志、喜好和情感转移,它作为一套公共的规则,要求人们在人情表达、关系处理当中践行之。因此,农村人情具有公共性,它在实践、生产和再生产着牵涉农村各个方面的公共规则。说到底,人情就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套规则体系。

2 解放初期:按传统人情规则行事的妇女

妇女是个特殊群体,做女儿、做媳妇及当家作主等各个阶段要处理的人际关系有着很大的不同,如做女儿时的整个交往都是在以父亲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关系网络当中,情感的依赖也必然纠结在其中,如与叔伯姐妹(兄弟)、表姐妹(兄弟)一起成长;而当作人家媳妇的时候,整个关系网络就要转移了,重点也不会在以前那个熟悉的圈子,那些姐妹不会被纳入进人情的对象,甚至多年都不会有见面说话的机会。但这种转换带来的不适应和心理感受都必须承受之。当与公婆、兄弟分家后自立门户,自己开始张罗着家庭的人情,却依然不能自主决定人情的对象,以前的闺房密友、同学朋友,无论感情有多深、交往有多重,都只能隐藏在心中,无法主动去建立人情联系。在人情对象中,女方的亲戚与男方的亲戚,尽管妇女对它们在感情上有所偏斜,却不能按照感情来操持人情事宜,否则会被人指责为只顾娘家、不顾家。等等。说明妇女人生的不同阶段中,社会关系是在不断转换的,期间必然会有所阵痛,但也仍然按照人情的规则来行事,来处理各类关系。我们调查看到,如今四十岁以上的农村妇女,无论现在还是过去年轻的时候,基本上是如此。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妇女得到了彻底的解放,社会地位提高了,有不少还在家庭里真正地当家作主,不仅操持着家庭事务,而且对家庭各方面的决策都有决定权。特别是,妇女有了行动的自由,串门走亲戚也逐渐地在妇女中流行,妇女慢慢分担了家庭人情任务,成为送往者,并最后垄断了这一“行业”。妇女地位的提高、妇女当家,本身确实是对传统男权社会制度的冲击,冲破了原先的一些禁忌和顾虑。但实质还不在于此。即便妇女在人情上有一定的自主行动能力,比如一般的送往,都无须跟丈夫商量。但是人情的主体依然是男子及其家庭,人情对象的轻重不以妇女为转移。正如湘南调查,农村妇女讲的,嫁到哪里就丛哪里,要在哪里建立起自己的社会关系,融入这个家族和村落,要想如此,就必然要按照当地原有的规则行事。所以我们看到,在传统上很少有娘家人到女儿家来养老或者成长的(小孩由姑姑抚养),多的是外甥到外婆、娘舅家成长的,笔者的父亲基本上是由几个舅公养大的。为什么会如此?显然不是重姻亲的逻辑(否则现象就会相反),而是娘舅家有对女儿、外甥有如此的义务,它为的是自家的女儿能够在婆家更好的安身立命,是重婆家的逻辑。

农村妇女在家当不当钱的家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的是这个钱她是如何用。如果这个钱还是用于原来的关系网络,用来滋润婆家的社会关系,这与男子当家没有任何区别;而当用于娘家建立和滋润娘家的社会关系时,行为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当然,妇女当钱的家,即不用于婆家关系,也不用于娘家关系,而是自我小家庭的建构,逻辑与用于滋润娘家关系是一样的,即妇女已经突破了原来的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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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时期:自定人情规则的妇女

我们调查到,许多老人都在埋怨自己的媳妇对娘家要好些,什么好东西都往那边搬,一到过年过节,“那鱼啊那肉啊,一个劲的往娘家提”,而对公婆却没有任何表现。大冶明家巷有家婆婆过端午节,看着媳妇买了鱼肉、包子送往娘家,而自己却什么也没有收到,一气之下就喝药自杀了。农村人普遍感受到,如今生男孩不如生女孩,男孩是负担,女儿是银行。大部分年轻妇女也承认,自己确实对娘家那边要比对婆家这边亲些,有的则认为两边都一样看待,一碗水端平。无论是有差别,还是同等对待,都反映出婆家与娘家地位在家庭中发生了很大变化。

但是,其实问题的实质,不在于被冷落的是那边、热的是哪一边,而是说,新一代妇女当家之后,人情之前的规则、社会关系之前的准则就被打破,最终可能依照妇女个人的喜好、情感偏向来定义家庭的人情对象,人情的链条的接续还是中断由她来规定,即一种私的规则在起作用,从而肢解公的规则。

大冶盘茶村妇女主任的老公有三兄弟,三个家庭都是妇女当家。当到什么程度呢,公公过世要商量如何安葬,剩下一个老人如何养老,都不是男子去商量,而是三个妇女在一起决定,男人不管事。

这些都说明,妇女已经开始按照自身的逻辑建构家庭的关系网络,这个逻辑就是个人的好恶、情感、意志、性情、利益等,而不是普遍的共识体系,即其人情行为不会有固定的偏重、固定的规律。妇女所践行的是一种私的规则,比如说人情偏重娘家,是私的表现,是感情偏向的结果,而不是普遍的规律,当感情丧失之后,娘家也可以舍弃不要。她的行为不再像以前那样结构化、模式化,个人只需在其中表演和润滑就行,而是非规则的原子运动,常因个人性的因素变化而变化,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成了仇敌,人情上的转换就可能有这么快。

4 讨论

妇女在人情、人际关系上突破原来的规则体系,意味着什么?妇女解放、地位提高的最高境界是自己制定自己的规则与自己决定自己的归属。因此,一般谈论妇女地位的考察指标,如妇女在家庭中的决策权,受教育程度,财产权等,都只是些表面现象,或者只是量变而已,这些考察如果失去了对妇女行为内在本质差异的判断,将无法真正把握妇女解放、地位提高之程度的精髓。正如传统上,老年妇女一般对家庭、子女都有着绝对的权威、且操持着主要的家务,但没有研究者说这是妇女地位高的表现。同样,当妇女不仅当家务的家、而且当钱的家的时候,若她依然引领家庭在传统的轨迹上行走(她丈夫什么事也不管,好像是赚钱的机器),遵循着传统的规则体系和共识体系,那么我们只能说妇女的地位较之前普遍提高了,却不能被理解到更高的层次,此时的妇女仅仅是代理人而已(从男人换做女人,角色变了,行动、规则及其后果没变);假若她的行为已经偏离甚至超越了原来的轨道,不再遵循原来的规则,自行其事,那么事情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妇女开始在规则体系上自立自主、自我建构。

妇女自定规则(如按自己的情绪中断与小姑子的人情)的要害在于,打破了原来规则体系一统天下的局面,开了道小口子(这是男子不敢轻易开的,推脱说是女的决定,自己不管),挑战了它们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从而是原有规则变得不那么吓人,不那么具有强制性。一旦有了开第一道口子,接下来就会有人开第二道口子(妇女开导丈夫说,他们家都不请,你怕什么),规则就会如此一步步地被支解。原有的规则是依据男性(丈夫、公公家族)中心制定的,实际上是维护血缘社会的一套工具,之前妇女解放都是在这个规则体系内的话语,妇女地位也只是在这套制度里头进行着稍微的调整(以前不让你做事,现在让你按照它设计的方式、道路去做事),并没有触及根本的规则、制度架构。

当妇女的行为进入自主规范和定义之后,就不再具有公共性,而多数行为缺乏公共性之后,公共规则就会在私人规则的冲击下瓦解。在城市生活中,个人行为不具备公共性,并不会带来什么负面的影响,因为在私的规则之上有更高的规范体系。城市里个人按照何种逻辑去建构自己的关系网络,姻亲偏重也好,宗亲偏重也罢,或者什么关系都没有也无所谓,都不会影响城市人正常生活,破坏更高的规则。因为城市私人交往的规则与公共规则是两套不同的体系。但农村不一样,只要涉及到交往的规则,就具有公共性,私人交往规则与公共规则实际上是一个系统。若用私人的规则进行交往,如人情中的人来送往,就必然冲击公共的规则。

问题是,当农村中公共规则瓦解之后,什么能够用来维系农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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