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6月起嚴查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

湖北省6月起嚴查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

對老百姓來說,亂停亂放隨意牽線充電的行為也被納入整頓範圍。電動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建築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對條件有限的老舊居民小區,統一劃定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集中臨時充電點;對新建住宅小區,鼓勵、引導同步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要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因地制宜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充電裝置。對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且屢教不改的,一律錄入全省信用信息平臺。《方案》明確規定,住建、公安、安監要嚴格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相關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這意味著,之前大熱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將面臨退出市場的現實。

此次行動是全國統一治理,我省集中整治階段將從6月起至12月底,且將形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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