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查嚴打酒駕、醉駕、毒駕
交警蜀黍堅持酒駕治理常態化
春夏秋冬,全天開展
風裡雨裡,路口等你
朝陽夕陽,絕不打烊
但仍有諸多麻木不仁的
酒駕、醉駕司機們
懷著僥倖心理以身試法.....
下面
齊河交警對12月13日
查獲的醉酒(涉嫌)司機曝光
望大家引以為戒
今天我們就來一起看看
醉駕那些恐怖成本,
分分鐘失業、坐牢、傾家蕩產!!
醉駕成本高
醉酒駕車
條件: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 mg/100ml。
直接成本=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酒駕或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禁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觸犯《刑法》,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按“危險駕駛罪”定罪,處以拘役1-6個月,並處罰金!
經濟成本
●被單位辭退,且無賠償
●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職工因醉酒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不享受國家工傷保障
時間成本
●若發生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
●家長醉駕被判刑犯罪記錄將伴終生
●子女考公務員、上軍警校、入黨等受到限制
社會成本
●辦理移民簽證受影響
●受到刑事處罰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算完這一筆成本賬
你是不是想說一句
那就千萬記得:
時刻提醒自己及身邊的人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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