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和改善縣轄區域大氣環境,進一步加強縣城區道路交通精細化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連日來,我縣嚴格執行《關於加強縣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記者瞭解到,根據《通告》,外環路以內(不含外環路)縣城區所有道路區域範圍全天24小時禁止黃牌貨車駛入。
光明街(含本路)以東、振興路(含本路)以南、建設街(含本路)以西、晨光路(不含本路)以北道路區域範圍全天24小時禁止輕型貨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農用運輸車駛入。
外環路以內(不含外環路)縣城區所有道路區域範圍全天24小時禁止黃標車通行。
通告強調,運送農副產品、生產、建設、生活必需品等各類貨運車輛,確需進入禁行道路的,須到交警部門辦理通行證件,按規定時間、路線通行。運輸建築材料、生活垃圾等散裝和流體貨物的車輛經過主城區時,必須進行封閉、對車身清理、牌照放大後要清晰可見,不得遺撒、飛揚。
初審:關 英
複審:張德橋
終審:於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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