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車主因為違章停車被交警抓到,罰款200元。但忙於其他事情忘記交了,等再去交的時候,發現罰金翻了一倍,200元變成400元,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原來除了200元的罰款以外,由於超過了罰款繳納的時間,還需要交滯納金。
交通罰款滯納金:超過規定繳納期限,向繳款人徵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徵收應繳款金額一定的百分比。簡單地說,交通罰款超過期限,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罰款。
哪些情況會產生滯納金
1、交警現場開的罰單
現場被交警抓到違章行為,並開出罰單的,沒有在規定的15天內繳清罰款,每天則會按罰款金額的3%增加滯納金,所產生的滯納金不能超過罰款本金,頂多就是翻一倍。
2、電子警察抓拍的
需要先到交警部門確認罰單,自確認後計起15天不處理,由第16天開始以3%計算滯納金,但根據規定,最終的滯納金不會超過罰金總額,比如,罰款200元,逾期未交後的滯納金總額不超過200元。
3、到違章處理大廳開單
若是在處理大廳開的罰單,也必須在15日內到指定銀行交款,超過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
交通違法都不處理會怎麼樣?
1、機動車不能參加年檢
申請年檢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2、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有記分的違法行為,即使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會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3、扣證扣車
3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將扣雙證,暫扣駕駛員的駕駛證及行駛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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