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下崗以後沒有能力繳費的人員應該有個考慮,是否應該減免或者不再繳費辦理退休手續?

渤樂1

目前來講,國家並沒有對下崗職工。進行一個社保繳費的減免。而且,更不用想,這個不繳費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了。

下崗職工,和這個在崗職工的政策都是一樣的。都是要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那麼就是男性年滿60週歲以上。女性,年滿50週歲以上。還要具備累積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15週年以上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所以說雖然是下崗職工,但是根本沒有政策向下崗職工傾斜。確實是有困難的下崗職工交不起這個社會保險而選擇放棄。他並不是直接放棄,而是交夠了15年不再繼續交費的放棄。這樣的話,拿到的養老金後續會很少,大概也就不到1000塊錢。所以說還是非常可憐的。

嗯,國家有這樣一項政策。但是這個政策它不僅僅是針對下崗工人。他針對的是所有快退休的群眾,所以我不覺得這個政策是專為下崗工人而設計的。但是,下崗工人如果個人全額繳納,這個社會保險的話,他也是可以享受到這個政策的。

這個政策指的就是社保補貼返還政策。一般來講,臨退休五年的人群,都可以去享受這個社保返還的政策。比如說你55歲了,然後所有的社保就是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全是你個人全額承擔的話。那麼你比如每年交1萬塊錢。國家會給你補貼60%到70的比例,大概就是6000塊到7000塊左右。

這個政策每個省都有的。但具體每個省區每個省之間的政策有一定的差異。但是補貼的這個年限和人群基本上都是差不多的,都是針對這個齡退休五年的人群進行補貼。

所以說困難的下崗職工,可以把這個政策給利用上。讓自己的繳費壓力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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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那叫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

試問,讓你退休,發一塊錢,你幹麼?

考慮是多方面的,原則是入口補,出口不補,也就是加大就業援助、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力度,解決就業和社保問題,而不是亂開口子,不勞而獲,把所有問題都用養老保險來解決。

同時,為什麼社保補貼對臨退休5年內的最划算?這是制度導向。年輕時有勞動能力時應及時提高勞動技能,儘快正規就業,次之,靈活就業,否則只能是被時代淘汰,去由民政部門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託底解決。

當年下崗並軌時的大原則就是:保老、扶中、促青,當時有內退、協保、解除勞動關係,還有街道社區公益性崗位安置等等措施來分別扶持的,今天,沒有退休的,在當時那就是屬於中年或青年,青年融入社會自謀出路沒什麼不對,中年到現在正是接近退休的,正好有社保補貼扶持,而當年的老人,早都退休了。

所以,出臺針對原下崗人員(現在就是城鎮職工或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特殊政策,可能性很小。多在就業政策上看看吧,那才是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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