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父母的宅基地可以繼承嗎?該如何判斷呢?

調調su


父輩的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繼承?

第一點,宅基地只能是由本村居民享有。年輕時候出嫁並且戶口也已遷走,不再是這個村集體成員,所以是不應當再享有本村宅基地的。

第二點,子女戶口遷出後農村父母去世了,那麼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是可以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上如有房屋子女可以繼承它。無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因為村民對房屋是有所有權的,因此在房屋的存續期間內,房屋佔有的宅基地是可以繼續使用至房屋消滅時止的。

第三點,村委會的說法有一些絕對,在處理相應事務時咱們還是應該提供多種方法並且採取比較折中的方式,因為這也關係到家庭的穩定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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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父輩留下的宅基地和房?

第一,繼承人可以將房屋折價給村集體,讓村集體予以一定的補償,然後張大姐把房屋和宅基地一起交回。

第二,可以將房屋出售給村集體成員,不過需要做一些變更的手續進行相應的備案。

第三,我們也允許將房屋出租,按照規定交納土地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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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繼承的情況有哪些?

1、已辦理分戶,並且擁有自己的宅基地

宅基地準則是一戶一宅,既然已經分戶並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繼承。

2、不屬於農村居民戶口

由於特殊原因把戶口遷走,取消農業戶口前又沒有把戶口遷回來的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房屋不能翻修。只能等房子自然坍塌後,村集體收回宅基地。

3、宅基地長期閒置或房屋長久失修

閒置時間超過兩年以上的宅基地,或是常年無人居住的房屋,最後導致房屋坍塌的。這種宅基地都會被集體收回。子女不能繼承。

4、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積的部分

宅基地也是有使用面積規定的。在此次土地確權工作中,超標的部分不會被確權,自然也就不能繼承了。





段玉農


可以的,繼承


馬國波


如今,越來越多的農村大學畢業生和年輕農民選擇在這個城市定居。能夠在城市定居是好事,但我也面臨著這樣一個不可分割的話題,那就是父親和母親的戶口仍在鄉下。如果父親和母親去世,那些村莊的土地可以繼承。在正常情況下,人們也是最關心和最初想到宅基地和收縮耕作的人。但事實上,除了這兩種類型之外,農村土地還包括草原,林地,四個荒地,甚至是父親和母親在其一生中接管的池塘和湖泊。他們的繼承是不同的。首先,關於宅基地,我們都知道宅基地屬於村集體,不能繼承,但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一般來說,根據房子的地方規則,你可以一直住在沒有房子的地面上。而且,在村民中,村莊一般不收集這樣的家園。

關於父母承包的池塘和湖泊四個荒地,這些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為繼承,仍然是家庭成員繼續承擔的“合法用於農業的其他土地”。我認為最好諮詢當地村委會、當地政府。總而言之,這是一個大多數人都會遇到並具有代表性的問題。大家每個人都可以在評論區分享你的觀點。宅基地是國家所有的,不是我們私人佔用,我們平常使用宅基地也只是因為我們擁有它的使用權,宅基地最終的所有權還是歸國家所有。所以宅基地也就不存在什麼繼承與否的問題。農村父母去世以後我們對於宅基地是沒有繼承權的,但是如果宅基地上面蓋有合法房屋建築,子女任然有權使用該建築。但是日後如果想要翻修房子或者重建,這個是不可能的,等到房子自然破掉,村子裡也會收回宅基地了。這也就是說,子女戶口遷到城市,農村父母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繼承的,但是可以繼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直到其自然消亡。

國家關於農村宅基地的分配是很嚴格的,對於子女繼承方面也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其實不僅僅是對於城市戶口的子女有限制,對於農村戶口的子女同樣有用,宅基地可以進行使用權的轉讓,但如果是對於宅基地所有權進行買賣,這樣的行為是無效的,哪怕你擁有土地確權證,也一樣,不具有法律效力。宅基地的繼承與買賣都在我國《繼承法》中有明確規定了,雖然在土地管理法中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它的分配原則卻要遵循“一宅一戶”。所以,對於宅基地的問題,大家要多瞭解一些,這畢竟事關我們最基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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