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公婆宅基地上建房,確權在老公名下,房子歸誰?

喜家園管


你好,農村這兩年重新確權有責任田,有田畝證的。還有自留山,有個山林證的。這個是有重新確權這回事。至於你說宅基地上的房子也可以確權這真沒聽過。你是不是弄錯概念了。


蒙哥在深圳


房子雖然確權在男方名下,但因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建造,應為夫妻共同所有


雨後彩虹一顯榮


這位網友好!對發問試做這樣解讀供你參考,歡迎交流,互動。

一,你所問結合現行法規,政策有些法律關係要搞明白。

從你發問信息看,這處宅地是你公婆的,後你倆在老宅上翻蓋新建了,確權時寫了你老公名子。

我這樣推測對嗎?

二,農村宅地實行一戶一宅,這是常理。

農村宅地所有權(地皮)在村上,任何人無權處分,買賣。

你倆翻蓋新建了,該地的土地使用證寫得是誰得名子,是你今公,還是你老公,信息你未告訴。

有些細節,不太清楚,很難給你準確答服。

三,你現在要問確權為何寫老公名子,將來房子歸誰?

對此,你不解,也糾結。

從你籠統給定的信息分析,新建時合資共建,還是你倆出資興建,這裡牽扯資金,物力,人力等投入。

由上,如是合資,你們家庭成員人均有份,如是你倆出資,自然是歸你倆了。

確權證上現寫你老公名子,你們是一家子,共同生活,寫誰,你倆可以商議,一人,二人這是你倆的權利,可以選擇了。

這兒有一點,農村宅地所有權姓公,私人不得買賣。

使用,居住等權利可以轉讓,流轉,這是針對房屋而言。

由於你給定的信息,本人無法準確研判,草率盲答,不一定正確,只供你參考。

如有可能,可私信深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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