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休時單位沒發給我獨生子女補助,告知超時效期了,怎麼辦?

用戶61658604215


我前年山東某企業退休,獨生子女一次性補助就是單位發放的,相當於上年度省平均工資的三倍,大約18000元左右。

如果是公務員或者是事業單位人員,獨生子女費增加退休工資的5%月月發放,差不多每月可以增加300元左右。

山東省規定,如果企業無力負擔這部分錢,有市財政負擔。我單位十年前就有跟你相似的情況,企業不想給,最後通過勞動仲裁給解決了。去社保局問一問吧,會有辦法的。


平番泳燈縣


不知道你是哪個省的,也不知道你是機關、事業單位還是企業退休的,更不知道你是什麼時間退休的,所以不便作具體的回答,只能這麼回答你:

1,退休時獨生子女補助不是由所在單位在你退休時發給你,而是在你辦理退休手續時,由社保部門在審核養老金待遇時,按省的規定增加5%,在你領取養老金時一併按月發放。也就是說,這個錢不是單位發放的。

2,你說已經超過時限,問怎麼辦?既然不是單位發放的,也就沒有超過時限一說。那麼到底這筆錢計算在養老金內沒有呢?這是你需要弄清楚的問題。怎麼弄清楚呢?建議你帶上身份證、獨生子女證到你退休時辦理養老金待遇審核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查詢,並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給你核算你的養老金構成,看是否已經計算在內,如果已經計算在內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3,如果沒有計算,你可書面要求計算並予以補發。如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計算補發的,你可向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主管部門一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解決問題。


放眼世界147


我退休時單位沒發給我獨生子女補助,告他超時效了怎麼辦?至於獨生子女補助政策這一塊,由於各地的政策規定不一樣,執行起來難度也比較大。那麼我梳理了一下,獨生子補助政策總的大概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獨生子女的補助政策。這一塊主要體現在獨生子女父母在職時的補助。一般是在獨生子女出生後,獨生子女父母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在崗職工父母分別由所在單位每人每月在工資中補助5元的獨生子女費,每年60元,一直補助到子女滿18週歲。當然這個政策是一個比較老的政策了,從80年底就開始執行了的,當年我們就領取過。我想這個政策,只要是有單位的職工都是享受過的;沒有工作單位的,是由社區或者居委會來負責補助,一般也是每年60元,每年辦理一次領取手續;農村的獨生子女主要體現在土地承包、困難補助等方面給予一定優先照顧。

第二類是獨生子女父母的補助政策。對於獨生子女父母的補貼,主要是在獨生子女成年以後,給予獨生子女父母的生活補助。這方面的政策規定也是不一樣的,每個省有每個省的政策,有的省是在獨生子女父母辦理退休時給予一次性補助,標準也不統一。比如有的是將之前已享受加發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納入按月發放獎勵範圍,將獎勵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有的是按退休金的比例加發養老金,有的地方是按照養老金的3%加發,有的是按養老金的5%加發。

第三類退休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的計發方式。退休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發放,並不是由原來單位發放,而是由當地社保部門在計算養老金時,在養老金髮放一併發放,屬於養老金的一個組成部分。比如四川等地就叫著“加發養老金”。加發養老金也是和繳費年限掛鉤,納入到基礎養老金的計算中,比如四川規定凡是取得獨身子女光榮證或是獨生子女證的父母,在計算基礎養老金時,每繳費一年加發0.1%的基礎養老金。由於退休時的獨生子女補助不屬於單位計發,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你去告單位是沒有用的,也沒有時效性的問題。正確的做法是應當到當地社保部門或是計生部門進行諮詢,弄清楚當地獨生子女的補助政策,然後再按照程序進行反應和申訴,問題的根源搞清楚了,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綜上所述,退休時單位沒有給你發放獨生子女補助,因為退休後的獨生子女補助不屬於單位負責,無論是一次性補助還是按照養老金比例計發,都是由當地社保部門根據當地的政策來負責的,所以需要具體諮詢當地的社保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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