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平定楊麼是一場歷史悲劇嗎?但絕對不是他的汙點!

人們在談到民族英雄岳飛抗擊金軍的功績時,也往往在平定楊麼的問題上,用責備的口吻,論說他的“汙點”。“岳飛平楊麼”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這其中就包含兩個問題,一是楊麼的事業的性質;二是岳飛對平楊麼一事的態度。

岳飛平定楊麼是一場歷史悲劇嗎?但絕對不是他的汙點!

第一個問題,應該說楊麼繼承鐘相的事業是完全正義的。

“兵興累年,饋餉悉出於民,無屋而責屋稅,無丁而責丁稅不時之需,無名之斂,殆無虛日,所以去而為盜。”

這是他們起義的主要原因。“等貴賤,均貧富”,保護“執耒之夫”、“漁樵之人”,而專意打擊官吏、儒生、僧道、巫醫、卜祝等危害他們事業的人,則是他們的行動口號和綱領。此外,楊麼義軍並不與金妥協。紹興四年(岳飛首次北伐收復襄陽六州郡之前),偽齊太尉李成差人向楊麼水寨聯絡,

“欲水寨諸首領各備人船戰士,剋日會合,水陸並進,取復向下沿江州縣,得州者做知州,得縣者做知縣,別命官資,優加犒賞”,

事成“裂地封王”,並且帶去了大量的官告、金束帶、錦戰袍、羊羓等禮物。然而,他們派去的使者,被楊麼的部下週倫“盡行殺戮,沉屍入江中”。

岳飛平定楊麼是一場歷史悲劇嗎?但絕對不是他的汙點!

第二,岳飛對楊麼的平定,雖系奉命行事,他對於這一任務的執行是完全自覺的。

岳飛平定楊麼的時間是紹興五年(1135),還在前三年(紹興二年)岳飛奉命征討曹成等遊寇時就曾說:

“內寇不除,何以攘外;近部多金,何以復遠。”

先一年(紹興四年),他在《奉乞復襄陽札子》中又說:

“善觀敵者。當逆知其所始。善制敵者。當先去其所恃。今外有金敵之侵擾。內有楊麼之竊發。俱為大患。……楊麼雖近為腹心之憂。其實外假李成以為唇齒之援。今日之計。正當進兵襄陽,先取六郡,李成不就縶縛,則也喪師遠逃,於是加兵湖湘,以殄群盜。”

岳飛對於平定楊麼,其態度是積極主動,其意志是堅定不移的。

既然楊麼的事業是正義的,而對於岳飛平定楊麼又不能完全以奉命行事來替他開脫,那麼,是不是就可以據此來判定他的罪過呢?

這個問題放到當時的歷史環境中去作具體的分析。一般地說,在封建社會,統治階級對於農民反抗殘酷的剝削壓追而舉行的起義,實行鎮壓,都是對歷史的反動。參與這種鎮壓的人,無論是政策的制定者,還是具體執行者,也都不能逃脫罪責。

例如徽宗宣和二、三年間,各有方臘、宋江為首的農民起義。當時徽宗和蔡京、童貫、王黼一夥,先後建立“西城括田所”,強佔民田;設立“造作局”,“應奉局”、“御前生活所”、“營繒所”,專供皇室奢靡享樂。朝廷左藏庫,從前每月支費三十六萬貫,徽宗時增加到一百二十萬貫。同時為搜求全國各地珍禽異獸,奇花名木,大搞“花石綱”。蔡京的生日,還要大搞“生辰綱”。這樣,

“民預是役者,多鬻田宅子女,以供其須,使人民終歲勤動,妻子凍綏,求一飽食不可得。”

統治者們在生活上窮奢極侈,政治上則昏庸腐朽,對西、北邊陲西夏、遼的侵犯,幾乎沒有防禦能力。浙江農民起義領袖方臘,對北宋朝廷痛加指責說:

“賦役繁重,官吏侵漁”,對外“奉之(指西夏、遼)不敢廢,宰相以為安邊之長策”,“歲賂西、北二虜銀絹以百萬計”。致使“二虜得此,益輕中國”。

接著他表示:

“我但畫江而守,輕徭薄賦,以寬民力,四方孰不斂衽來朝?十年之間,終當混一(統一全國)矣!”

北宋朝廷對於宋江、方臘這樣的農民起義的鎮壓,毫無疑問就是對歷史的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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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楊麼繼鐘相而起的時間則是南宋建炎四年(1130)以後。此時北方邊陲女真貴族大舉南侵,繼攻陷東京開封之後,又渡江南犯;金人立劉豫為偽齊皇帝,協同南侵南宋朝廷岌岌可危。五年後,即紹興五年,南宋政權雖然經過平定李成、曹成、張用等遊寇,和中線戰場收復襄陽六州郡,以及淮甸、關陝東西兩線對金軍的有力抵抗,取得了同金人暫時相崎的局面。但是,偽齊劉豫失去襄陽六州郡,又和金人一道發動了聲勢浩大的淮西戰役,此役雖然受挫,但元氣未傷。新的進攻正在醞釀,南宋滅國的威脅依然存在。

大家知道,女真統治下的金國,在當時既不受南宋政權的統轄,也沒有受到它的欺凌,其無端向宋朝國土大舉進犯,

“虜騎所至,惟務殺戮生靈,劫掠財物,驅虜婦人,焚燬舍屋產業”,

或把大批佔領區人民“驅之韃靼、夏國以易馬”。顯然是一種不義之舉。因而南宋政權(雖然總體上說,它對抗金是消極的,但以岳飛為主要代表的主戰派的抗金斗爭,畢竟也是在它的名義下進行的)集中力量,奮起抵抗野蠻殘暴的女真入侵者,使本朝廣大人民免遭奴役宰割,自然也就成為完全的正義的行為。其所以是正義的,因為它符合人民的最高利益。岳飛所始終堅持的,並以自己畢生的奮鬥所實踐的,正是這樣一種事業。無論主觀動機和客觀效果,岳飛為抗金所作的種種鬥爭,都是符合當時人民群眾的利益的。

楊麼起義軍的解決途徑。

就在抗金斗爭正為緊張激烈的時候,楊麼起義軍的問題,不能不算是一個十分尖銳的問題,但認真分析一下,它的解決的前途只能是:

一、楊麼起義軍舉起對外抗擊金軍、對內推翻宋王朝的旗幟,迅速發展壯大,很快推翻南宋政權,擔當起全面抗金的事業。可這些條件,在當時,楊麼所領導的起義軍尚不具備;

二、容許楊麼起義軍在當時的情況下繼續發展,形成與南宋政權相對抗的更大勢力,使南宋社會的階級矛盾和武裝衝突佔據主導地位,並長期持續下去,而這樣的鷸蚌相爭,其結果只會使已經侵吞宋朝半壁江山的女真貴族統治者,坐收漁人之利;

三、如岳飛在紹興五年奉命所作的那樣,對楊麼起義軍從分散爭取到最後予以平定,以解除“後顧之憂”。如果說這第三種出路,是當時的歷史所無法避免的,加上岳飛在執行這一任務的當時,認定金、偽齊對楊麼有“唇齒之援”,平定楊麼是抗金斗爭的絕對需要,那麼,我們就只能說這是一場悲劇。

岳飛平定楊麼是一場歷史悲劇嗎?但絕對不是他的汙點!

這場悲劇的形成,除當時的這一歷史背景外,還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其一,地理環境。

假使當時楊麼起義的地點,不是洞庭湖畔,而是河北、山東或者淮甸什麼地方情形就會不大樣。如太行的梁興、山東的李寶、縮頭湖的張榮,尤其是張榮,不就是那裡的楊麼嗎?可其結果,前者在岳飛“連結河朔”的旗幟下,成為岳飛軍的重要一支,而且得到朝廷的賞識;而後者轉戰於淮南通、泰水鄉,聚眾萬餘,曾給予金軍統帥撻懶率領的大隊人馬以沉重打擊,成為一支抗金的重要力量。然而楊麼起義活動的地點,既然是正處於南宋心腹之地的澗庭湖畔,也就加重了這場悲劇的必然性。

其二,偽齊交結楊麼水寨一事,使問題更加複雜。

儘管偽齊太尉李成多次交結楊麼,都遭到楊麼堅決拒絕,甚至如前所述,將其派來的使者“盡行殺戮,沉屍於江中”。但是,南宋朝廷得到楊麼與偽齊相互勾結的情報之後,才加速了征討的步伐,這也是事實。《金佗續編》記載:

“是時,朝廷為水寨楊麼等有北人(指偽齊)來結約,恐事體張大不便,遂除張右相(浚)充都督,嶽樞使(飛)節制軍馬本州,討蕩水寨楊麼等巢穴。”


岳飛平定楊麼是一場歷史悲劇嗎?但絕對不是他的汙點!

最後,岳飛在平定楊麼水寨的行動中採取的策略是什麼?

據文獻記載,岳飛對楊麼的征討是採取了征討與招降相結合的策略的。他首先通過周密細緻的工作(如勸降、優待俘虜和內部串通等),在爭取被所俘的水寨首領人物黃佐之後,接著又先後爭取了楊欽、楊華、劉衡、全琮等重要首領。洞庭水寨的被平定,應該說大量的是採取了和平方式的。所剩楊麼等的三十個水察被最後拔除後,岳飛部將中一些人確曾提出,要“略行洗盪,使後人知所懼怕”。牛皋就說:

“此寇逋誅,罪不容數。累民動眾,並且累年,若不略行剿殺,何以示軍威?”

但是,岳飛卻堅決制止了這種做法。

岳飛平定楊麼是一場歷史悲劇嗎?但絕對不是他的汙點!

結束語

岳飛平定楊麼是得到了人民的擁護,甚至得到了楊麼的部眾擁護,符合當時南宋人民的利益,符合當時國家民族的利益。我們應該理直氣壯的宣佈,岳飛平定楊麼是一場歷史悲劇,但絕對不是什麼“汙點”,而是岳飛在抗金之外的又一大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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