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专利条例》《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要求 , 现将 2020 年度湖南专利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条件
参评项目必须符合《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第八条规定:
(一)申报人应是在本省注册或者在本省工作的专利权人 , 或者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二) 参评专利已在湖南省内合法实施两年以上(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授权) , 专利评奖项目申报前一年的新增利润和税收均达到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
(三)参评专利权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 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四)针对参评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
(五)参评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及环保政策 ;
(六)参评专利此前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湖南专利奖 。
02
申报程序
评奖申报统一由 湖南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 以下简称奖励办)受理。各市州局负责本区域内项目的收集筛选工作 , 在 出具 推荐意见后上报奖励办 ; 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高校、 省级行业协会、 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两名以上在湘院士推荐的本专业领域内的项目 , 直接向奖励办申报。
03
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单 位填写 “ 湖南专利奖申报书 ” (附件 1 或 2 )的相关表格 , 并按照《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要求提交纸件和电子件申报材料(含权利要求书)各一套,并同时提交 “ 专利简介 ” (附件 5 )一份 。 可登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在通知公告栏下载通知附件中的相关表格 。
2 .推荐单位、推荐院士应严格审查后如实填写 “ 推荐函 ” (附件 3 ) , 并提交纸件和电子件各一份。
3 .直接向奖励办申报的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省属高校 , 应如实填写 “ 确认函 ” (附件 4 ) , 并提交纸件和电子件各一份。
04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 6 月 10 日 , 过期不予受理。
05
推荐项目名额分配及推荐要求
(一)为保证专利评奖项目质量 , 实行自愿申报、限额推荐的原则。 省直单位可推荐 1 项 , 院士在本领域范围内可推荐 1 项 , 重点高校可推荐 2-3 项 , 省属一般高校院所可推荐 1 项 。 各市州可推荐项目数量分配如下:
市州
推荐项目数量
市州
推荐项目数量
长沙市
14
益阳市
6
株洲市
10
郴州市
7
湘潭市
8
邵阳市
5
衡阳市
7
永州市
5
常德市
7
怀化市
5
岳阳市
7
张家界市
3
娄底市
6
湘西州
3
(二)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 , 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按照分配名额及时组织推荐 。
联 系 人:知识产权保护处 廖春阳
联系电话: 0731—85693410 85693713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