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为大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六大类共20余个行业及重点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将36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范围,从即日起至2020年9月底,正式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统筹兼顾监管的力度和服务的温度,实现严格执法与优化执法有机结合,维护群众监督和环境安全。依需,该制度实施时间可适当延长。

我市正式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专家解答:

啥是“正面清单”制度?……对于诸多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人员给与了解读。

1.何谓“正面清单”制度?

“正面清单”制度,即,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环境执法部门可少去甚者不去;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则要多去,从而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在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

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原则上一般不开展现场检查的五大类企业范畴。包括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供应水、电、气的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类等企业。

二是明确了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企业范畴。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开展现场检查。

三是适度调整了行政处罚的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疫情影响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

四是持续加大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加大惩处力度,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2.免予现场执法检查是否等于不管不问?

企业免予现场执法检查,不简单等于“不管不问”,执法部门将通过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并将充分使用多种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日常监察执法,如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控和移动执法等。如发现纳单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将立即将其调出“正面清单”。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李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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