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4月份承诺热线受理问题的答复

德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4月份承诺热线受理问题的答复

德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4月份承诺热线受理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德城区在向阳路农贸市场租了门市,2019年9月把水停了,一直在向供水公司递交通水申请,但现在没回复?”的问题。

接到承诺热线转来督办单后,德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立即与用户联系,并详细向用户解释:此处使用的为物资局总表内部用水,2019年9月物资局申请报停不再用水,停水后该门市于2019年10月18日递交给水报装申请表,10月30日设计方案完成。预算金额为12599.53元,当日通知用户可以随时领取,用户至今一直未取。接到承诺热线后水务公司工作人员于2020年4月26日上午再次与来电人对接,现场确定方案,预算完成后及时通知用户,同时告知用户如有其他供水问题,可以随时拨打水务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2278111咨询,用户表示满意。

二、关于“德城机床二厂宿舍:三年前统一自来水改造,一直未居住,现在等待用水,自来水公司说需验收,何时能供上水”的问题

接到承诺热线转来督办单后,德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立即与用户联系,并详细向用户解释,此小区并未进行统一改造,都是用户自行前往水务公司申请改造,2019年4月7日该用户前往水务公司申请改造,并4月23日已通过质量验收,已告知用户如需用水携带相关证件,前往营业厅立户开水即可,现用户已办理相关手续,已帮助开通用水,同时告知用户如有其他供水问题,可以随时拨打水务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2278111咨询,用户表示满意。

三、关于“经济开发区二次加压水费始终收取还是有年限的?”的问题

接到承诺热线转来督办单后,德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立即与用户联系,用户反映的德百物流批发城小区二次加压费问题,已向用户详细解释:根据德州市物价局《关于对德州市水务公司小区二次供水加价的批复》(德价发〔2001〕27号)规定,供水总公司管理二次加压设备的小区,二次供水价格按照0.3元/吨收取,无年限规定,该小区二次加压费设备产权归属物业,二次加压费由物业内部自行收取,用户表示满意。

四、关于“德城区鲁班御景国际家中水表不准”的问题

接到承诺热线转来督办单后,德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立即与用户联系,并安排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与用户共同查看,经查看,水表运转正常,协助用户排查户内用水设施,发现用户家中坐便器漏水,用户正在自行维修,已告知用户如有其他供水问题,可以随时拨打水务公司24小时客服热线2278111咨询,用户表示满意。(用户联系电话应为18561160299并非18561160229)

四、关于“德城区明月小区咨询一户一表二次加压费怎么收”的问题。

接到承诺热线转来督办单后,德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立即与用户联系,用户告知反映的为名苑小区二次加压费问题,已详细向用户解释:根据德州市物价局《关于对德州市水务公司小区二次供水加价的批复》(德价发〔2001〕27号)规定,供水总公司管理二次加压设备的小区,二次供水价格按照0.3元/吨收取,该小区二次加压费设备产权归属物业,二次加压费由物业内部自行收取,用户表示满意。

五、关于“经济开发区赵虎镇高庄村:水费5.5元/方,是否合理”的问题

接到承诺热线转来督办单后,德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立即与用户联系,并详细向用户解释:此小区使用的是总表,属于赵虎镇管理。水务公司水费严格根据德州市物价局,德价发〔2016〕25号文件收取,即本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仍执行第一阶梯水价,综合水价为2.95元/立方米。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对由于居民自身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基础上提高0.15元/立方米,即3.10元/立方米,总表内水费由内部自行收取,并非水务公司收取,用户表示满意。

来源 承诺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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