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事業工勤崗,能否轉管理或專技崗?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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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崗是2006年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後設置的事業單位三種崗位之一。這一年,也是事業單位工人身份在編人員發展空間的分水嶺。

在此之前,特別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前,工人身份的事業編制人員可以通過以工代幹、聘乾等方式置換身份,從工人過渡為幹部,逐步走上領導崗位,甚至進入行政機關擔任領導職務。只要推力足夠,得到領導欣賞,即便是司機、維修人員等,也有機會轉幹得到提拔。這樣的例子在以前比較常見。但是,如果無法轉幹,事業工人就會被釘在工人的崗位上動彈不得,一輩子無法翻身。這是事業單位唯身份論時代最大的弊端。這一缺陷影響了幾代人。

2006年後事業單位迎來崗位管理時代,不再唯身份管理。事業單位管理、專業技術和工勤三種崗位人員符合條件,可以通過競聘、公開選拔等方式,轉到相應的崗位任職。也就是說,事業工勤人員符合條件也有機會轉到管理崗或專技崗,享受相應的待遇。不過轉崗不轉身份,事業工勤人員轉崗後,其在人事檔案中的工人身份不會改變,因此不能轉幹,無法提拔到領導崗位特別是班子成員崗位上任職,不能參公,更不能轉公務員。轉崗可以提高工勤人員的工資待遇,看似不受身份影響,實際上因為工人身份,工勤人員在個人發展上仍存在諸多限制,這是工勤人員比較吃虧的一面。

前面說了,工勤人員符合條件可以轉崗。那麼,工勤人員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轉管理崗或專技崗?

一、工勤崗轉管理崗基本條件

一般需要四個條件:

1、管理崗有崗位空缺;

2、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市級以上事業單位不少要求有本科學歷;

3、在工勤崗位任職滿三年以上;

4、取得專業技能四級即中級工以上等級。

二、工勤崗轉專技崗基本條件

和轉管理崗一樣,也需要具備四個條件:

1、專技崗有崗位空缺;

2、具備本科以上學歷(縣區可放寬到大專);

3、取得相應崗位的職稱;

4、單位同意聘任。

其中第四個條件是工勤人員轉管理崗和專技崗都需要具備的條件,也是決定性因素。其他條件因為各地存在地情區別,有一定的差異,具體以當地實際為準。


80後小公


你好,我是體制內的魚,分管黨的建設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對於你提出的問題,我想我的回答應該對你有用。

關於事業工勤崗位能否轉為專業技術崗位或者管理崗位這個問題,在回答之前,我想你首先應該明白這三者之間的區別。

事業編制和公務員編制是不一樣的,公務員編制是黨和國家統一管理的行政編制,由公務員管理局負責管理,現在公務員管理的職能已經全部統籌由各級組織不能管理。事業編制則是各級各部門,各地方管理的編制,每一個層級之間管理的渠道不同,不能混合使用,縣級事業編制和市級事業編制是不能等同的。同時根據事業編制崗位設置,可分為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管理崗位從事的管理工作,專業技術崗位一般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任職條件,工勤崗位一般是後勤保障工作,比如駕駛員,打字員等後勤工作。

從上面崗位的區別可以看出,工勤崗位一般不能轉為專業技術崗位(當然各省份的政策不同),但是目前還未曾聽說知道工勤崗位可以轉崗到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情況。事業工勤崗位和行政工勤崗位相類似,行政工勤崗位一般是退伍安置需要,事業也類似,工勤崗位對學歷條件要求不高,因此在幹部選拔任用上,行政工勤,事業工勤崗位無法滿足提拔使用條件,轉崗也沒有相關政策支撐,因此工勤崗位一般無法走上領導崗位,除非參加公務員考試或者事業單位考試。

舉例,提拔鄉科級副職一般需要任職科員滿三年,或者事業單位管理九級滿三年。也就是說事業單位管理九級對應的就是公務員科員。鄉科級副職對應的是管理八級,鄉科級正職對應的是管理七級。工勤崗位無法對應相應的管理層級,專業技術崗位提拔任職目前部分省份已經放開政策,專業技術人員在相應的崗位職級上任職達到年限後可以提拔管理崗位。工勤人員基本不會納入提拔動議方案。

因此,你是事業工勤崗要走上領導崗位,要結合當地政策,不過原則上需要通過統一招考轉變編制身份才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體制內的魚


事業單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是幹部身份,工勤崗位是工人身份。雖然事業單位幹部和工人使用的都是事業編制,在實際工作中,也經常是混崗使用,工勤崗位的人員,有的直接在辦公室工作,有的甚至長期承擔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但工人身份這個標誌,卻不會因為崗位的改變而改變,也不會因為從事工作和職能的具體實際,有什麼變化。

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能不能從事管理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崗位?在本世紀初和上個世紀,工人可以通過轉幹、聘幹、代乾等身份,從事管理崗位工作,並可以提拔任用為副科級以上,或者管理八級以上領導職務。幹部身份、工人身份,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在起初區別並不是很大,工人可以擔任領導幹部,最高還晉升到國級,這是大家都熟知的。但後來,隨著幹部管理制度的不斷改革,工人和幹部的身份差別越來越大,到後來,工人就只能通過轉幹、聘乾的方式,擔任領導幹部。到了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期,組織部門和人社部門又對工人通過轉幹、聘幹方式擔任領導職務,進行了清理規範,除已經晉升為副處級以上的幹部影響不大外,工人科級幹部不再允許提拔晉升,還要求清理出公務員崗位,不得在黨政機關擔任實職。即使已經擔任了領導幹部的工人身份人員,也不允許參公或者登記為公務員。

工人不能擔任黨政機關的領導職務,那麼還能不能繼續擔任或者從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呢?回答是可以的。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將全面實行“全員聘用制”管理。這一改革,徹底打破了計劃經濟時代幹部和工人身份的差別,英雄不再論出處,而是以崗位定身份。無論以前是幹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實行全員聘用制管理後,競聘在管理崗位就是管理人員,競聘在專業技術崗位就是專業技術人員,即使原來是工人身份,享受的也是幹部的身份待遇,也是按幹部身份退休。這一體制改革,將是事業單位改革的趨向,也是解決幹部工人身份這一不合理定位的主要措施。將來,事業單位改革任務完成後,將不再存在幹部工人身份差別。

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改革工作試點已經多年,但進展緩慢,而且各地區間、各行業間不平衡。實施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改革的地區並不多,實施的行業也非常少,最典型的,就是許多地區實施的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制度,但此項政策對工人影響不大。另一個實施比較明顯的,就是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公選”制度,公開在在職人員中,選拔管理人員,不論幹部工人身份差別,符合條件就可以競聘,競聘成功後,享受崗位對應的身份待遇。可惜公選名額太少,舉辦的頻次也不多。

總之,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改革,是解決幹部工人身份差別的有效措施,也是將來事業單位改革的未來發展方向。但此項工作依然有待進一步深入開展,全方位覆蓋,有需求的在職人員,可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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