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讀丨老年人權益保護進入“民法典時代”

《民法典》解讀丨老年人權益保護進入“民法典時代”


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涵蓋了公民的生老病死,依法對全生命週期進行全方位保障,對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也具有重要意義,這標誌著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將進入全新的“民法典時代”,對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將產生深遠影響。


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老年人特別是高齡、空巢、獨居等特殊老年群體日益增長,他們的服務需求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老年人權益保護工作也面臨許多新情況,如精神贍養、民間借貸、以房養老、老年消費法律糾紛等不斷見諸報端。這次《民法典》的出臺,對上述熱點給予了立法回應和規範,其中很多條款都涉及老年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主要亮點有以下6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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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將人格權獨立成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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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居住權規定

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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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確立了成年人意定監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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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離婚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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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編中涉老條款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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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了遺贈扶養人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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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位:中國老齡協會權益保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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