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搭車受傷誰負賠償責任?看看《民法典》怎麼說......

來源 | 上海普陀檢察

普陀檢察《民法典》小講堂又又又又開課啦!

這次我們一起學習

侵權責任編

在電視劇《情深深雨濛濛》中,杜飛經歷無數次波折後,終於和如萍走到了一起,迎來了第一次約會。然而,被稱為“災難王子”的他,這一天又會發生怎樣的故事呢?

請大家搬好小板凳,備好瓜子花生礦泉水,一起來看看吧!

同事無償搭車受傷

剛一下樓,杜飛就遇到了因為接到臨時採訪任務要去報社加班的同事王採編。因為順路,樂於助人的杜飛便邀請他免費搭車,王採編欣然應允。兩人行駛到擁堵路段,杜飛一個避讓不及,與前方車輛發生追尾,王採編頭部受傷。後經交警認定:杜飛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

杜飛對王採編承擔賠償責任嗎?

《民法典》第1217條規定了“好意同乘”的責任承擔。

王採編無償搭乘杜飛的車輛,屬於好意同乘。經過認定,杜飛對這次交通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需要對王採編進行賠償。但因為他沒有故意和重大過失,所以杜飛的賠償責任應當減輕。

珍貴照片被丟失

將同事王採編送醫後,杜飛興沖沖地前往照相館取照片。這是他和如萍在戰地醫院重逢時拍攝的唯一一張照片,承載了太多珍貴的回憶。因為照片破損模糊,杜飛便拿去修復,並告知照相館一定要小心保管。然而,照相館卻因工作失誤把照片弄丟了。杜飛頓時覺得整個人都不好了,無盡的憤怒與痛苦堵在胸口。

杜飛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嗎?

《民法典》第1183條第二款完善了精神損害賠償。

這張合照是對杜飛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照相館具有妥善保管責任,在明知照片意義特殊的情況下因工作失誤將它弄丟,存在重大過失。杜飛除了有權請求照相館賠償財產性損失外,還有權依法向其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吃飯遇上“霸王餐”

迅速整理好悲傷,杜飛終於來到了餐廳,見到了最美的如萍。兩人正開心地享受美食,突然一陣激烈地爭吵聲打破了美好。原來是王逃單和朋友四人意圖吃“霸王餐”,正準備強行離去時被餐廳攔下。兩方越吵越兇,眼看就要動起手來。一貫“愛管閒事”的杜飛沒有安靜地做個吃瓜群眾,走上前去調和糾紛。

杜飛如何幫助餐廳解決“霸王餐”問題呢?

《民法典》第1177條規定了自助行為。

餐廳在王逃單等人徑直離去,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採取措施合法權益將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情況下,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範圍內暫扣王逃單等人財物,但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壓馬路突遭“高空拋物”

吃完飯,杜飛和如萍吹著夏日輕柔的晚風,悠閒愜意地走在上海的街道上,溫馨而甜蜜。兩人路過一棟住宅樓時,突然,一塊西瓜皮從天而降,正好砸在杜飛的頭頂,將他砸傷。後雖經公安機關調查,但還是難以確定究竟是哪位住戶扔了西瓜皮導致杜飛受傷。

杜飛可以找誰承擔侵權責任呢?

《民法典》第1254條完善了“高空拋物”責任規則。

若因此行為致人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因為經公安機關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這棟樓的住戶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以外,作為可能的加害人,均要對杜飛給予補償,但其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而如果物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述情形發生,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看完了杜飛驚心動魄的一天,相信大家已經Get到侵權責任編的一些亮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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