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滴滴要求證明“警察是警察” 拖延時間不可饒恕

溫州樂清“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再次引爆了輿論,誰該為少女之死負責?被害人在8月24日下行1點半上車,2點10分,2點15分求救,次日凌晨4點告破。在這14個小時即840分鐘中,都發生了什麼?

從公開披露的信息和警方通報,我們可以梳理出一個時間軸:

1.朋友從接到受害者求救微信到聯繫滴滴,用時1個半小時

2.受害人朋友與滴滴溝通遭遇多次拒絕,往派出所報警,用時40分鐘

3.警方第一次瞭解情況,獨立調查,用時19分鐘

4.警方第一次與滴滴溝通,滴滴要求警方等待安全專家自己內部調查,稱司機已取消訂單,第一次拒絕提供警方信息:用時32分鐘

5.警方第二次與滴滴溝通,滴滴堅持需要3-4小時,第二次拒絕警方,在警方強烈要求下,要求警方提供手續,用時13分鐘

6.民警準備證明材料郵件發給對方,用時10分鐘

7.滴滴將司機信息發給警方,用時9分鐘

8.受害人家屬報案警方再次瞭解情況,用時6分鐘

9.警方破案發現死者,用時10個小時

從被害人2點10分第一次求救,到被害人遇害2點50分遇害只有40分鐘,到破案是14個小時。

在這個爭分奪秒的生死時速中,滴滴要求被害者朋友等待花了40分鐘,要求警方等待安全專家、核實警方信息直至最後提供準確信息花了37分鐘——雖然,被害人實際被侵害時間早於其朋友第一次撥打滴滴服務電話時間,但這種拖延依然是不可饒恕的。

這當中,最牛的是滴滴要求證明“警察是警察”,還花了10分鐘。請問,在重大險情人命關天面前,在3個月前剛剛發生類似案件,滴滴為什麼不是主動向警方通報情況,而是要反覆核實警察身份?兩度拒絕警方提供信息的要求?難道《刑事訴訟法》和《人民警察法》要求公民配合公安機關辦案的協助義務,對滴滴不生效嗎?

在順風車這個場景中,封閉高速運行的車輛,司機和乘客一對一。如果司機圖謀不軌,乘客幾乎是避無可避。平臺方並沒有一個應急處置機制。在有可能洩露司機隱私和可能延誤營救損害乘客生命選項下,滴滴寧可選擇後者,這是個重大制度缺陷和致命的bug。

有業內人士分析,在死者朋友多次跟滴滴求救時,他可能碰到的是人工智能機器人,滴滴給予求救方的是幾乎格式化的回答:一線客服沒有權限,在這裡請您耐心等待……您的反饋我們會為您加急標紅。

在事件發生後,在朋友圈可以看到所謂的“卸載滴滴”。只是滴滴快的合併市場份額超過90%,卸載的滴滴,你到哪去打網約車?感受到滴滴的傲慢,你再也找不到一個謙卑的服務者。

之前剛剛發生的北京房租大漲,杭州長租公司爆倉,已經讓大家開始感受到壟斷的破壞力。表面看自如等長租公司只有10%的份額,但是排名第一的房產中介鏈家,排名前五的網絡找房平臺貝殼,都是同一個實際控制人。他們幾乎可以左右房租的市場價格,加上ABS資產證券化和分期貸的資本催化,他們的爆倉幾乎會帶來像P2P和共享單車的一地雞毛。

在消費者遭遇欺詐時,消費專家告訴我們,要選擇大的服務機構,更有安全保障。而當最大的機構發生問題,表現出居高臨下的傲慢時,我們該找誰?

在一個事關租房、約車這種重要民生,壟斷的破壞性和資本的傲慢,不能指望企業自律的道德,而是要呼喚監管的力量和輿論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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