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纠纷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平安

2021年1月21日上午,田阳区人民检察院黄陈玉副检察长带队前往那坡镇义安村入户走访,与当地村干一起成功化解潘某某婚姻感情纠纷问题引发的矛盾,平息了一起个人极端案件隐患。

调解纠纷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平安

义安村潘某某与妻子长期有家庭婚姻感情纠纷,其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后,潘某某扬言要伤害女方。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督察组了解情况后立刻向村镇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村干立即采取措施,安排人员持续注意潘某某的动向,如有矛盾要立刻解决,防止事态的扩大。随后,督察组与那坡镇妇联主席、义安村支书、主任等到潘某某家了解情况,得知潘某某以前在家喝醉酒后会对其妻子实施家暴,目前其妻子在外务工不敢回家。

随后与潘某某交谈得知,他在大约三年前被电车所撞,小腿受伤,在法院判决后却迟迟没有得到赔偿金,而妻子在外务工对自己不管不问,所以内心的烦忧无法排解,也没有人可以倾诉,他就认为自己遭到了社会不公正、不合理的对待,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及时得到保障。由于各种的原因导致他情感不稳定,容易被激怒,所以有扬言要报复的过激行为。

了解情况后,通过对潘某某进行安慰劝解和法律宣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诉潘某某采取个人极端的行为并不能够解决问题,反而会使矛盾扩大化,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才能使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村主任也向潘某某了解其家庭目前存在的各种困难,表示村委会帮助潘某某解决困难,走出困境。最后工作人员劝说潘某某的兄弟们要在平时的生活中多多关心潘某某,兄弟如手足平时要多给予他帮助,如果平时有矛盾化解不了要及时上报村委。

近段时间以来,根据田阳区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田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督察的工作,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积极开展监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治理安全隐患。“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任何社会中矛盾都是客观存在的,有人活动的地方就可能会有矛盾的产生。“评判一个社会稳定与否,不是看有没有社会矛盾或利益冲突,而是看这个社会是否具备一个完善的社会机制将矛盾和冲突控制在‘有序’范围内”。

“风,起于青萍之末”。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发生,看似非常突然,难以预料,实际如果我们仔细分析梳理有极端行为人的行为轨迹,大多有前兆和预警。典型如潘某某,认为自己遭受到了社会不公正不合理的对待,又无人开导劝解,势必会产生一种不被社会所接受的不满情绪。很多人在遭受打击和挫折时,不能从自身寻找问题,总是强调客观原因,导致易走极端。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树立“底线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是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在处理潘某某家庭婚姻感情纠纷中,督察组得知情况后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村委立刻对其进行防控及监管,随后一起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主动预防矛盾纠纷的进一步爆发,降低了发生个人极端事件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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