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购买婚房为名"借"女友46万元获刑十一年

谎称自己是公司法务,年入百万,以购买婚房为名“借”女友46万元挥霍一空,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一再辩解自己会还钱——他真的有还款能力吗?

  这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

  “谢谢你们把这消息第一时间告诉我,我快结婚了,这个判决结果是你们给我的礼物!”3月9日,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检察官向被害人小阳(化名)致电,告知其被告人韩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隔着电话,检察官都能感受到现在的小阳是幸福的。然而一年多前,她深陷一场感情骗局。

  买婚房缺钱,找女友“借”

  2017年11月底,韩某以某集团法务的身份与小阳相识相恋。后韩某谎称其购买的400万元婚房尚有少量资金缺口,从小阳处借款46万元。2018年6月,小阳从房产中介处得知韩某并未购房,向韩某追讨借款多次未果后,韩某还提出分手要求。回想与韩某的整个相处过程,小阳感到疑点颇多,便委托朋友去该集团核实韩某的工作,却被告知该集团并无此人。

  2018年7月,小阳向公安机关报案。不久,韩某在其出租房内被警方抓获。但是,韩某对骗取小阳钱款的行为矢口否认:“我与小阳是男女朋友关系,这些钱是我为了买婚房跟她借的,我会还给她的!”如果真如韩某所说会归还钱款,两人又何至闹到如此地步。更何况,韩某为何要虚构身份与职业?又为何要利用中介伪造买房假象?种种迹象表明其中必有问题。

  海宁市检察院获悉案情后,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介入。办案检察官全面梳理在案证据后,敏锐察觉到韩某存在诈骗的重大嫌疑,遂引导公安机关重点围绕两人相识至今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及支付宝转账交易记录等方面取证,并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完善及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意见,确保侦查精准到位。

  2018年11月,案件移送海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本案中,韩某以购房为名,使小阳陷入错误认识,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形。”在该院的检察官联席会议上,办案检察官向与会人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获得与会人员的认同。

  为准确定性,围绕韩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这一焦点问题,检察官多次提审韩某。面对讯问,韩某拒不承认诈骗,且一直强调会还款。

  他是否具备还款能力

  那韩某有还款能力吗?海宁市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出具的补充侦查提纲里详细指明侦查方向,要求公安机关查清韩某工作情况、收入来源、家庭状况及亲属意见。经补充侦查,上述问题得以查清。

  韩某家中父母姐妹共7人,均为普通工薪阶层。韩某自2017年12月从快递公司辞职后,一直处于待业状态,没有固定收入,目前其账户中仅有1万元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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