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天下-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法律效力如何?

现在很多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夫妻,都是一起挣钱一起花,但是也有不少夫妻把账算得明明白白的,在离婚时还拿出对方婚内打下的欠条,要求对方还钱,那么,夫妻之间

打的欠条法律效力如何?

可能有些人会有疑问:夫妻之间哪来的欠条、欠条啊,都是夫妻了。其实现实中,确确实实存在着很多夫妻之间打欠条的情况,可能是出于个人感情,可能是出于个人事务需要,也可能是婚前约定。都知道,婚前个人财产约定,只要不违法一般都是有效的,所以,尤其是在那些实行AA制的夫妻之间,相互之间借用财产、互负债务的情况很是普遍。


催天下-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法律效力如何?


夫妻间打的欠条效力如何?

1.如果仅有一张欠条但并未实际发生借款事实,那么借款行为就不属实,此时债权一方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比如有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玩游戏,输的一方给赢的一方写了一张100万的欠条,后来两人离婚,赢得一方拿着欠条要求对方履行,这种欠条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就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2.如果夫妻一方写了欠条并且取得欠条确定的款项,但是该笔款项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没有将该款项用于个人用途,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夫妻之间借贷所涉款项来源于这个家庭共同财产,又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所谓的“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是不复存在的。这时如果继续认定欠条的效力,让出具欠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

3.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地债权债务关系。如不认定为有效,就否认了夫妻一方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的存在,使夫妻约定财产制丧失其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夫妻约定财产制与夫妻法定财产制相比,它更强调对夫妻一方私权的保护,而夫妻一方私权(即个人所有权)的实现往往要通过债权的实现来完成。正因为夫妻一方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不同于民法理论上债权债务归同一主体而消灭。因此,从贯彻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角度出发,夫妻间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有效。夫妻间因借贷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不是共同债权债务,不因“主体合一”而消灭。当然,根据所借款项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还会出现部分返还和全部返还的不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