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汉超是条“汉子”

知名国足队员、恒大球员于汉超,最近因变造机动车号牌(把号牌中的字母“E”变造为“F”)被广州交警处罚:罚款5000元,拘留15日,扣12分。事件起因据说是被“粉丝”拍到在大庭广众之下变造机动车号牌,然后视频流传网上,然后交警介入调查。据说于汉超对视频内容予以承认,交警遂作出处罚。从视频流传到交警处罚,全过程很快,估计就是12小时内。

恒大也很快作出处罚决定,将于汉超开除,开除的理由是违反了俱乐部的“三九队规”。笔者遍查队规,发现够得上处罚理由的是“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者,开除”这么一条了。看完这一条,我为恒大开除于汉超感到丝丝担忧,恒大在展现自己铁血治军一面的同时,可能违反了劳动法。

虽然球员与俱乐部的关系有争议,但我倾向认为于汉超跟恒大俱乐部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法律,劳动者犯罪是用人单位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因此,恒大队规“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者,开除”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目前,于汉超是被行政处罚,而不是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由法院作出),法律没规定员工被行政处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恒大依据它的这一条队规开除于汉超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但当然了,恒大或许可能会说,我的这个“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者,开除”,其实在“违法”和“犯罪”中间是有个“逗号”的,也就是应该理解为:“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者,开除”,这样,于汉超有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我恒大也是可以开除的。

我只能说,这个争(jiao)辩也是站不住脚的,具体理由我就不展开了。队规是单位的规章制度,且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要经过民主程序的,如果恒大这个队规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法律上,也不能拿来作为处罚员工的依据,用人单位因此吃亏的案例,也太多了。

应该说,恒大和恒大老板许家印是个很正面的企业和企业家,但在开除于汉超这个事情上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但当然了,恒大依据“三九队规”开除,这个理由法律上虽站不住脚,但如果恒大还有其他民主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了员工被行政处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开除于汉超也是大概率没问题的。

最后聊聊于汉超。我只能说于汉超是条“汉子”,对得起名字中的“汉”字。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变造号牌,做事可谓“不遮不掩、光明磊落”,是条“汉子”。其他就没什么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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