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200問(36)

問36.工業建築耐火等級如何劃分?

(1) 廠房(倉庫)的耐火等級可分為一,二,三,四級。其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除規範另有規定者外,不應低於表2-3的規定。

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200問(36)

(2) 高層廠房,甲乙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建築面積不大於300平米的獨立甲乙類單層廠房可採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

(3) 單,多層丙類廠房和多層丁,戊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

使用或產生丙類液體的廠房和有火花赤熱表面,明火的丁類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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