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老舊商品房小區“青春煥發”

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修訂了該市的《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根據新修改的規定,街鎮應當履行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委會建設,監督日常物業服務,督促業主依法適用和維護物業設施。針對專項維修資金問題,自1998年房改以後,原有的單位包辦一切的宿舍大院,隨著房屋交易而產權複雜化,而商品房小區則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最早的第一批商品房,如今已經達到二三十年的樓齡,不可避免地步入老舊小區行列。但是,在許多城市的老舊小區改造升級過程中,商品房小區往往被忽視,甚至被排除在外。

如何讓老舊商品房小區“青春煥發”

被排除的原因不外乎兩點,其一,商品房小區設施本身歸全體業主所有,有的人認為,維護改造應當是業主自己的事情,而非房屋管理部門,另一方面, 商品房小區本身存有一定的公共維修基金。

但在現實中,業委會和公共維修資金本身,恰恰就是商品房小區維修改造的兩大門檻。很多小區建成多年,一直沒有組建業委會,鄰居見面不相識,更別說牽頭人了。有的小區即便組建了業委會,工作開展也不順利,缺少牽頭人,並且業委會成員的工作效率和積極性都不盡如人意。

而在公共維修基金的運用上,門檻較高,動用公共維修基金,在業委會同意的基礎上,還需要業主投票通過,並且在地方房管部門審核通過。這就使得許多城市出現了“商品房小區老下去,公共維修基金睡下去”的情況,小區臨時性損壞難以及時修補,小額維修資金缺少快速支取渠道,導致“窟窿”越來越大。而即便公共維修基金走完了全部手續得以動用,之後的問題也很棘手,工程是否透明,質量是否過關,缺少業主和物業認可的監督方,很多小區建成時間較早,原始成交價格較低,按比例提取的基金自然不多,已經很難應付未來維修所需。

本來,小區的公共收益原本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如電梯廣告、場地出租等,可以用於小區維護,支取手續也更為容易,填補公共維修基金的空白,但由於缺少監管,這筆錢也往往是筆糊塗賬。

如何讓老舊商品房小區“青春煥發”

隨著住房改革的推進,許多原本依照經濟適用房管理的已購公房,或者遠年經濟適用房,已經通過二次上市交易變身為商品房性質,在補交土地出讓金後,這些房屋的土地性質也由此發生變化。換言之,即便是老舊公房小區,也已經混雜了相當一部分商品房產權房屋。

既然政府可以出資對混雜部分商品房的老舊公房小區維護, 自然也可以對商品房小區維護進行適當補貼支持。畢竟,隨著住宅樓老去,其部件大修可能性增加,僅憑業委會幾個人義務出面組織,以及少許的公共維修基金及公共收益,恐難以支撐。對於小區內一些公益用途的設施,如體育健身、垃圾清運等,政府不妨出面升級改造,不僅有利於小區環境,也有助於社區整體提升。同時,針對商品房小區公共維修基金、公共收益的提取和使用,升級改造工程的監督監管,也應有一定的地方立法跟進。

莫讓遠年商品房變身“髒亂差小區”,政府、社區、業委會、物業公司、業主五方都應當盡起自己的職責,任何一方的缺席,都會讓原本美麗的家園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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