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县:六旬男子7次奸淫不满12岁女童后自首获从轻处罚

近日,四川宜宾高县人民法院对郭某某奸淫女童案做出一审判决。2020年8至10月期间,四川成都六旬男子郭某某利用教养关系,7次奸淫一名不满12岁的女童。女童父母得知此事后带女儿到医院检查,并向警方报案,当日郭某某投案自首并主动向受害人作出赔偿。法院认定郭某某有自首行为,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北青网)

四川高县:六旬男子7次奸淫不满12岁女童后自首获从轻处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