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生態還是毀生態?生態形式主義調查

如今,各地對生態環境保護高度重視,生態修復、生態建設工程日益增多,生態環境得到極大改善。不過,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地方在生態治理中“要面子不要裡子”“講速度不講規律”等問題突出,有的甚至在考核督察壓力之下搞起了生態形式主義,以生態建設之名行生態損毀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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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義讓生態建設有點虛,

有的生態工程與初衷背道而馳

——要面子不要裡子,一些生態修復工程做樣子,以圖矇混過關。

西部某縣2014年實施了一項生態修復項目,在水邊生態脆弱敏感地帶種植了600多畝水樺、竹柳、柳樹等樹種。半月談記者近期實地採訪時看到,這裡地上雜草叢生,6年前種下的樹大多已死,生態修復成果並不明顯。

原來,造林施工方為節約成本,把樹坑由大變小,每個樹坑造價從3元降至1元,樹苗也由易栽活的帶土樹苗變成不帶土樹苗。為了應付項目驗收,造林施工方後又突擊補植。“即使栽兩三遍,成本也比紮紮實實種一遍低不少。”該縣農服中心主任說。

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有的政府部門監管不嚴,甚至故意縱容,此類只圖矇混過關的事情並不鮮見。在環保督察壓力下,“礦山刷綠漆”“岩石鋪草皮”“盆栽式復綠”等鬧劇一再發生,花樣翻新。

——只追求單一目標,護生態變成毀生態。

北方某溼地因生態良好,吸引了大量鳥類安家。可當地在開展水源涵養林工程時,清除了溼地裡長有的草、灌木等,改種小松樹,致使自然生態遭人為改變,這一“觀鳥天堂”面臨消失的風險。

位於毛烏素沙地南緣的西部某縣,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大規模防沙治沙。該縣一名資深生態保護工作者說,因治沙時種的草容易被流沙掩埋,當地在沙丘上種植柳樹等易成活的樹種,而這些樹種就像“抽水機”,對地下水儲量影響較大。“以前縣內的3條流沙帶中分佈著大大小小几十個海子(小型湖泊),現在基本都乾涸了。”

據瞭解,當地水資源匱乏,林木要成活需引入黃河水灌溉,每年澆水成本高達數千萬元,財政負擔沉重。當地基層幹部群眾認為,在沙漠邊緣大面積種樹相當於給當地“種下窮根”。而且,即便種樹成活後,樹下也難見芳草,這對當地植物多樣性造成負面影響。

——只顧短期內出政績,習慣“簡單快乾”,給長遠生態健康埋隱患。

在河道治理中,簡單硬化成為一種常見現象。為改善西南某湖生態,西南某市對5條入湖河道進行治理,其中一招是用混凝土把河堤、河床抹平。

半月談記者瞭解到,當地對入湖河流的水質有嚴格要求,但這些河流流經地區可能存在面源汙染等風險,為避免影響河流水質,快速實現達標排放,地方採取此種舉措。

護生態還是毀生態?生態形式主義調查

環境專家表示,河道硬化,看起來讓水清了、美觀了,但會破壞流域的原生景色和生物多樣性,並可能讓河道失去自淨能力。

只顧眼下不顧長遠的類似事情,在礦山修復中也有發生。有的地方只重視企業範圍內的植被與土壤破壞,簡單回填、綠化就算完成任務。事實上,受礦區影響的範圍往往是企業佔地面積的幾倍,而且採礦帶來的生態問題往往在後續土地利用時才暴露出來。

——政策制定“一刀切”,有的政策雖不利於生態保護,卻無力修正。

半月談記者在長江沿岸某區縣採訪時看到,部分小支流岸邊光禿禿的,既沒有種莊稼,也沒有什麼植被,在河流沖刷之下,生態環境容易遭到破壞。但根據相關規定,長江沿岸消落帶上嚴禁種樹。當地基層幹部認為,長江部分小支流常年水位較低,已失去通航功能,生態修復項目基本不會對防洪造成影響。

半月談記者發現,各地生態治理遇到的情況複雜,有的政策措施缺乏靈活調整的空間,地方由於害怕問責或不願多事,往往“一刀切”,就文件執行文件,哪怕有損生態也顧不上。

西部某自然保護區建立時,有1萬餘人居住在核心區內。如果按照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有關規定,需搬遷村莊和遷移人員,禁止村民放牧。該自然保護區管護局的科研人員根據長期跟蹤觀測報告認為,適當的放牧對保護區內的黑頸鶴有益,牛羊產生的糞便會產生蜣螂,它們是越冬鳥類補充蛋白質的重要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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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形式主義,原因何在

出現生態形式主義,有多方面原因。

政績觀走偏,是生態形式主義滋生的土壤。比如,一些地方存在“有的項目錢花不出去,有的項目沒錢花”的現象。半月談記者在西部某縣發現,當地靠近縣城的生態修復項目總投資超過10億元,每公里工程造價近1億元,而在距離縣城較遠的另一處生態項目,卻為200多萬元項目經費犯難。有基層幹部表示,項目在縣城,能凸顯政績,所以才會出現投入冷熱不均的情況。

考核督察壓力之下,地方生態治理資源欠缺,導致生態形式主義抬頭。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一些地方應付環保考核督察,層層甩包袱,壓力層層下移。一些無法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的地方,往往只得做出短期行為,用一些看似滿足生態保護要求,實際上不可持續甚至還可能對生態造成損害的舉措“過關”。

一味靠行政強壓治理,而缺乏科學指導,違背客觀規律,容易陷入生態形式主義。生態修復中,專家在項目評估、設計等環節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業內資深人士指出,在有的地方開展的生態項目中,負責生態工程的設計師、專家並未學過生態學等方面的知識,而是拿著工藝美術的審美觀來搞生態項目,忽視生態建設本身的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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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應生態治理規律,需久久為功

受訪對象認為,生態環境的守護和治理需久久為功,不可突擊“裝門面”。一些權宜之計,該退出時應適時穩妥退出,為長遠生態建設騰出更多空間。

專家指出,生態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生態修復在內的各式生態環境保護舉措要嚴格科學論證,一些生態修復工程切忌貪大求靚,違反自然規律。

同時,生態環境保護要“適當”,制定標準要合理,根據其自然特徵和客觀需要進行“有限修復”。高標準治理,不代表是科學的治理。治理一片湖水一定要達到飲用水標準嗎?其實不然,高標準意味著高消耗和高投入,有時投入反而成為自然的負擔。

生態建設必須保證必要的投入,生態建設的資金短缺問題,應更多通過改革的方式予以破解。以礦山生態修復為例,2019年10月,自然資源部就《關於建立激勵機制加快推進礦山生態修復意見》公開徵求意見,通過賦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等激勵機制,吸引各方投入,推行市場化運作、開發式治理、科學性利用的模式。

(來源: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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