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扶风:抓实“四常”促创建 铲除土壤创平安

宝鸡市扶风县紧扣“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目标任务,坚持做到队伍常在、机制常转、宣传常态、责任常压,努力推动“无黑无恶”镇街创建。2020年上半年,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可率达到99.68%,较之2019年上升2.27个百分点,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发展环境。

一、坚持队伍常在,巩固创建工作力量。一是明确专职队伍。县委专题研究,明确镇(街)党(工)委书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政法委员为扫黑办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级扫黑办主任。二是抓实网格员队伍。发挥全县1181个网格员力量,各镇街完善优化了8个网格长微信群,政法委员、镇街派出所所长、片警全部加入微信群,摸排线索、组织巡逻、灵通信息,确保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发现、打早打小。三是健全调解员队伍。组织品行好、有威望、有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干部22人,组建镇街“首席调解员”队伍,在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调解补贴的基础上,由镇街给予年均2000元左右的补助,保持队伍的稳定性。

二、坚持机制常转,推动创建稳步开展。一是优化线索发现移交机制。针对线索举报个人纠纷多、黑恶问题少,治安纠纷多、涉黑涉恶少的实际,对来访的线索举报人实行记写接待笔录,根据线索内容,告知其解决的途径和渠道,把一大批一般性矛盾纠纷分流到相应的调处和受理机构。二是建立治安形势研判机制。各镇街每月召开一次社会治安排查研判会,围绕9类涉黑涉恶案件、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情况以及村组干部作风进行研判,把矛盾问题发现在萌芽,实现涉黑涉恶问题打早打小。三是建立重点问题整治机制。组织8个镇街和12个行业重点部门全面摸排,排查出43个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实行挂牌作战,动态清零。纪委监委、公检法部门持续发挥“三书一函”作用,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四是建立重点人群管控机制。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台账,服务管理措施明确到人、责任到人。五是建立扫黑除恶督办机制。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带队,组成4个督导组,定期开展督导,通报情况、督促整改。对线索办理情况定期梳理“回头看”,对办理质量不高、查办不深不透的线索扫黑办专题进行督办。六是建立群众满意测评机制。开展问成效、问满意度、问意见建议,建清单、建台账、建制度机制“三问三建”活动,对镇村干部和线索举报人进行走访、宣传、调研,查找专项斗争开展存在的堵点弱项,访问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的意见建议,着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满意率。

三、坚持宣传常态,营造创建浓厚氛围。一是围绕重点项目开展法规宣传。项目建设一立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就立即跟进,采取树立展牌、悬挂条幅、发放资料的方式,宣传相关政策、打击重点、典型案例,为项目建设营造积极顺利的施工环境。二是利用村级广播开展长期宣传。利用村级大喇叭宣传阵地固定、宣传受众固定、宣传范围广的优势,定期面向群众宣传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及战况战果,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的浓厚氛围。三是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宣讲宣传。对已审判的涉黑涉恶案件,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组织案件侦办人、行业专家对案件进行解读,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定群体进行专门公开宣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四、坚持责任常压,确保创建活动实效。一是落实镇村书记责任。明确镇(街)党(工)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对镇村两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政治领导责任,负责辖区内“无黑无恶”镇街创建方案制定、扎实推动以及效果体现。县考核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同镇街党(工)委书记的个人考评奖惩相挂钩,对辖区内发生涉黑涉恶问题的书记进行责任倒查。二是落实镇(街)政法委员责任。明确镇街政法委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具体责任,负责“无黑无恶”镇街创建系列工作的具体推动落实,扫黑办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对各镇街“无黑无恶”创建工作进行季度点评,对排名靠后的镇街政法委员进行约谈。三是落实公安派出所所长责任。明确各基层派出所所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负责当地涉黑涉恶线索的查处,对涉黑涉恶线索要做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继续强化“签字背书”制度,确保涉黑涉恶线索不遗漏。

(宝鸡市扫黑办 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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