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河南方案出臺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養老金

重磅!河南方案出臺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養老金

日前河南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河南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明確提出,2020年8月底前開展試點,完成各級企業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摸底調查,審核確定劃轉範圍及劃轉對象工作。2020年底前,實施各級企業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

《方案》將河南省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納入劃轉範圍。公益類企業、文化企業、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納入劃轉範圍的企業,對其有國家直接出自形成的國有資本實施劃轉。其中,省管企業劃轉由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等政府部門直接持有的國有股權。企業集團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劃轉股權;企業集團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緊推進改革,完成改制後按要求劃轉股權。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待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完成後予以劃轉。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各省直管縣(市)比照執行。

劃轉對象涉及多個國有股東的,須分別劃轉各國有股東所持國有股權的10%,並由第一大股東牽頭實施。由牽頭實施劃轉的國有股東對企業各國有股東身份和應劃轉股權進行初審,並徵求其他國有股東意見,相關國有股東應在15個工作日內復。國有股東分別屬於中央和地方管理的,按第一大股東的產權歸屬關係實施劃轉。

另外,《方案》指出,劃轉的國有股權由省財政廳集中持有,委託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專戶管理。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各省直管縣(市)不再設立承接主體。

承接主體持有的國有資本收益,由省財政廳統籌考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國有資本收益狀況,適時實施收繳,專項用於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

來源:大河財立方

編輯:霍棠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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