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我對音樂抄襲的看法

事端

這段時間,歌手 楊小壯 的一首名為《孤芳自賞》也算是大紅網絡。但是我在沒聽過《孤芳自賞》的情況下,我能聽出曲是國外著名組合:煙鬼組合(The Chainsmokers)《Something just like this》,並且能大概按著歌詞把原曲哼出來。所以個人認為是很明顯的抄襲了。

淺談我對音樂抄襲的看法

The Chainsmokers(煙鬼組合)

只是有一點我覺得很奇怪,《Something just like this》也不算是冷門歌曲了,大概就是這兩年大熱的一首歌。大部分人也應該聽過,沒理由說這麼多人聽不出來。現在《孤芳自賞》這首歌也已經被各大音樂平臺下架了,似乎也能證明楊小壯所用音樂是沒有版權的。所以也別說不是抄襲了。

但是我們確實可以看見,《孤芳自賞》這首歌確實很多人喜歡。

音樂抄襲

音樂抄襲,這種現象隨著社會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在這幾年不斷的出現在我們的面前。國民的版權意識也越來越好。

前面有花粥的《出山》,現在有楊小壯的《孤芳自賞》。這二者有許多共同點,都用了國外的曲,卻沒有購買相應的版權。而且這兩首歌都爆紅了網絡。說明二位都是有實力成為優秀的音樂人。

但是,我打個不恰當的比喻,這個音樂抄襲就像是小時候的考試作弊,都是走捷徑。你作弊,人家不作弊,完事了你得了高分,我沒及格,我指定心裡不會平衡。在音樂上這種行為應該會更加嚴重。這成績背後代表的是名分、人氣和金錢!我覺得沒有人不眼紅這些。

於是,趁著社會發展的東風,越來越多的抄襲行為被扒了出來。反對抄襲成了一種政治正確。人人都是版權衛士。很明顯這是好事,這能讓原創音樂在保護下走的更遠,為我們帶來更多更優質的音樂內容。也能改變這種不良之風。

但是,抄襲音樂就不能聽了?

但是吧,老話說:“蘿蔔白菜,各有所好”,我們大多數人不懂樂理,不懂這哪的。有的時候就是單純想聽歌。郭德綱的相聲中有一句經典臺詞:“文化藝術類的作品,永遠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第一。你這8個億拍個電影,我就說門口耍猴的好看,你也不能槍斃我啊。”可能音樂可以分三六九等,但是對音樂的喜好是一個很主觀的事情。

龔琳娜在回答知乎相關問題

“音樂應不應該分高低貴賤?”

“音樂有分好質量和不好質量的,有分不同功能的,但不會按照高低貴賤這樣的等級來分。”

淺談我對音樂抄襲的看法

太長了,你們願意看的自己看,或者去知乎直接搜索

有的時候,相比莫扎特,貝多芬,我會覺得一首《梁祝》會更適合我的耳朵。

有的人就是覺得《我們不一樣》比你的《命運交響樂》更振奮人心,更能讓人奮鬥。

抄襲的音樂我覺得有時候也是這樣,有人開始一直聽著人們口中的抄襲歌,但是一旦歌曲被爆抄襲後,是羞於在聽這首歌的。

我在之前聽《離人愁》的時候就是這樣。一直覺得很好聽,但是很不幸,這首歌被爆出了極有可能是抄襲。之後我再也沒聽過,甚至在大街上聽到,我都會迴避。

可是我認為我是沒有過錯的,錯的是歌曲,但是我喜歡一首錯誤的歌曲,我有錯嗎?我沒有!所以,我認為不能因為一首歌是抄襲之作,就不能聽了。

即使是一首抄襲的歌,它會借原曲的東風,但它能榮登各大音樂網站的榜首絕非偶然。

我認為人們有抵制抄襲的權利,但也不能因為你抵制抄襲,所以你就不讓我聽抄襲。這本身就是可笑的。(類似的還有網絡流行歌曲)

最後,我做個總結:

抄襲是可恥的,是應該抵制的,但是,萬一喜歡了一首抄襲歌,也不要畏懼輿論,就再也不聽了。對於我們更多的普通人來說,音樂更多隻是一首歌而已。

淺談我對音樂抄襲的看法

圖片來源:千圖網

本文只是我對這種抄襲音樂甚至是網絡流行音樂的看法,如果有不同的思想,歡迎留言以及私信,但是帶侮辱性的留言,我會做刪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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