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監督員︱向過問案件的人說“不”,有了底氣

人民監督員聶常中連續發問。

朋友知道我是人民監督員,讓我打聽案件程序走到哪兒了,可以嗎?如果不服司法機關所做的處理怎麼辦?辦案人違紀違規我該怎麼辦……”

人民監督員︱向過問案件的人說“不”,有了底氣


為進一步推進“三個規定”貫徹落實,規範司法行為,4月27日,樊城區檢察院邀請4位人民監督員召開司法辦案督察專題通報會。

人民監督員︱向過問案件的人說“不”,有了底氣


圖為:會議現場

會上,該院檢務督察專員朱華明領學了“三個規定”及《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通報了該院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情況,並一一答覆人民監督員提出的問題。

副檢察長趙繼寧指出,在“三個規定”實施過程中,一開始我們也出現了一些顧慮和操作上模糊,但通過加強全員學習教育,劃清了依法監督與非法干預的界限,把“三個規定”作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貫徹執行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同時又在自查自糾專項活動中,倒逼了“三個規定”有效落實。

“這下我就明白了,簡單說就是有問題走正門,線上線下走流程。打招呼走邪門,記錄通報走不成。”聶常中總結道。

其他人民監督員也表示,“三個規定”是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的重要制度保障。不僅是對司法人員的有效保護,而且讓我們有了依據和底氣拒絕身邊的人說情。

副檢察長趙繼寧表示,該院將嚴格執行“三個規定”,推進檢察監督常態化,堅持月報季報制度,主動接受人民群眾、案件當事人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對不按規定記錄,遲報、漏報、瞞報等違規問題將嚴肅處理,築牢司法活動“防火牆”。

人民監督員︱向過問案件的人說“不”,有了底氣


會後,人民監督員參觀了辦案區,副檢察長趙繼寧對遠程提審系統進行了重點介紹。

●三個規定 ●

《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和《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三個規定,是黨中央把防止領導幹部干預過問司法活動、確保司法公正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舉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