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泉州市區:斑馬線上拍下的一幕!看怒了

驚險!

小車在斑馬線上

不僅不禮讓行人

還徑直從行人的身旁穿過

導致後視鏡刮擦到行人的手臂

這一幕就發生在

4月22日晚10時37分左右

泉州市區聖湖路和豐澤街交叉路口

視頻顯示,一部車牌號為閩C255HR的小車在路口綠燈亮起後,左拐進入豐澤街,往坪山隧道方向行駛。此時豐澤街路口的信號燈處於綠燈狀態,一名身背紅色雙肩包的行人也在過斑馬線,但小車拐彎後並沒有停車禮讓,而是徑直從行人的身旁穿過,行人手臂與小車後視鏡發生刮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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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幕被後車的行車記錄儀完整記錄下來並舉報。 接到舉報後,交警豐澤大隊立即將駕駛員邱某傳喚到案,今天上午,在交警豐澤大隊,駕駛員邱某被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同時還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交警提示

斑馬線是行人出行時的安全線和生命線,禮讓斑馬線則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體現。為提高廣大駕駛員安全行車、禮讓行人的意識,豐澤交警將持續開展整治行動,請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安全行駛。

普法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對行人來說,在正常通過人行橫道時,其應當受到禮讓和保護。

根據《福建省實施辦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讓行的,處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

科普

如何正確禮讓斑馬線

情況一: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行人步入斑馬線,第③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二: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無綠化隔離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三: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四:無交通信號或斑馬線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情況五: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

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當行人未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②車道上的機動車需要停車讓行,當行人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①、②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情況六:交叉路口右轉車輛

《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時,應當停車讓行。在有多相位信號燈的路段,紅燈亮時,右轉彎車輛也不得通行。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右轉車輛必須讓行。

情況七:交叉路口左轉車輛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左轉車輛必須讓行。

通訊員:莊小強

審核:陳翛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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