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組合賺錢了,你需要“動態再平衡”保住豐收的果實

大家好,我是小許!

基金組合賺錢了,你需要“動態再平衡”保住豐收的果實

關於投資組合的再平衡,小許看了一些文章。有贊同做再平衡的,有不贊同做再平衡的;有說按季度再平衡效果更好的,有說一年一次再平衡效果更好的等等,觀點不一、眾說紛紜。

有一些是因為對再平衡的定義、目的等基礎概念的理解偏差,造成了其後續行為的偏差。而大部分的研究,是基於不同市場區間的的統計結果,因此所得結論稍有不同。如果投資者非要問小許“哪些觀點是正確的”,我只能很抱歉的說關於再平衡的最優頻率和偏離度,是沒有一個所謂的最優方案的。

而關於是否有必要做再平衡,小許傾向於認為有必要做。下面就說一說,投資者容易弄混淆的點,以及對於目前研究結果的分歧點的一些個人思考。

(1) 關於再平衡的基礎概念

說成投資組合的再平衡,或者資產配置的再平衡,這都沒有問題。投資者明確了這一點,就可以知道針對什麼做再平衡。

我接下來試圖把關於再平衡的那些晦澀難懂的學術概念,用大家容易理解的話解釋一遍。當然了,解釋的時候話語不可能像定義那樣規範,但也融入了一些個人的理解,大家如果有想法可以一起討論。

1. 對誰再平衡?

對各類資產的配置比例進行再平衡。

2. 何為平衡?

你之前按照中長期目標構建的戰略性資產配置的比例,就是平衡點。

3. 什麼原因導致了不平衡?

因為金融資產的價格變動導致資產配置的比例偏離了這個平衡點。

4. 再平衡的根本目的?

再平衡的根本目的不是提高組合收益,而是降低組合的風險。其實組合的風險由方差(或標準差)衡量,而根據方差的公式,我們做這個再平衡的動作,就是賣出表現好的資產,買入表現差的資產,那麼顯而易見的是這些資產的數值,從一個比較拉開的狀態,變成一個向平衡點回歸的狀態,方差必然會減小。

由於賣掉表現好的資產,而這項資產有可能繼續表現超過預期,再平衡就有可能錯過這部分的利潤。而買入的那個表現差的資產,有可能繼續表現很差,這些狀況都是有可能在實際操作中出現的。用凱恩斯的“市場能保持非理性很長時間,長到超過你能保持償債能力而不破產”這句話解釋再恰當不過。所以我理解的再平衡是不帶有任何擇時性質的,其目的也絕不是為了提高組合的收益。

5. 如何做再平衡?

調節目前已經失衡的資產配比,以達到此前的那個平衡點。

(2) 關於再平衡的一些思考

基金組合賺錢了,你需要“動態再平衡”保住豐收的果實

我傾向於有必要做再平衡,投資從長期來看持續賺錢難,虧錢卻很容易,因此做投資做的久的人,對於風險的重視應該更高。而再平衡最根本的目的就是降低組合風險的。隨著風險資產的大幅上漲(或下跌),那麼它繼續上漲(或下跌)的概率較小,波動性也隨之增大。降低組合風險的同時,又避免了“追漲殺跌”,又能讓組合按照此前的中長期計劃行事,何樂而不為?

而對於再平衡,我又有一些擔憂,一方面是再平衡的方式,是定期再平衡,還是固定偏離度再平衡?如果是定期,難免會有“擇時”之嫌。而根據固定偏離度進行的再平衡,不同市場下難以得出一個最優解。另外,再平衡本意是降低組合風險,降低風險的同時是否能有效提高夏普比率,未必。況且,夏普比率越高,是否代表組合在觀測期內的收益越好,也未必。

關於夏普比率的“濫用”,此前在一些文章中看到過,夏普比率是有一些侷限性的。我想拋出個很有意思的疑問:股票從長期來看,夏普比率優於債券,從收益來看亦是如此,而標準差遠大於債券,這個大家是知道的。那麼,組合的再平衡,從長期來看,必然會讓股票的配比不斷的迴歸平衡,是否意味著長期來看,再平衡會造成組合原本應該得到的高收益降低呢?如果是,為推行再平衡策略,去告訴大家這樣做可以提高組合收益率的做法,是否恰當?

所以,我的核心觀點是,再平衡是為了降低組合風險,而絕不是為提高組合收益。我作為一個穩健型的投資者,對於風險的重視程度,遠大於對收益的追求。因此在犧牲一些從長期來看有可能損失的利潤相比,我覺得保住本金是更重要的事。這是我認為有必要做再平衡的最重要原因。

(3) 對“觀點再平衡”的思考

基金組合賺錢了,你需要“動態再平衡”保住豐收的果實

除了前面講的配置再平衡,還有種觀點平衡,就是融入了自己對於市場風格的判斷,從而對目前組合的配置比例、甚至組合的產品進行調整優化。通過調整,期待讓整個組合的風險更低、收益更高!

這種平衡實際操作起來比較複雜,另外觀點平衡多少帶有人的主觀判斷,對市場風格判斷對了,確實可以通過觀點平衡增加組合的收益率,但如果判斷錯了呢?——這也是極有可能的。

總結

投資從長期來看,若想持續穩定的賺錢,最好是每年做一次動態再平衡,當然兩年一次也可以,看個人自己了。

每一次再平衡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低買高賣的過程,不斷賣出漲幅的大的資產,買入跌幅大且低估的資產,雖然有可能會降低組合的收益,但是在無形中卻降低了組合的波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