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幾千年狗肉,什麼時候開始是罪人了?

不知道您是否注意到農業農村部最近發佈的《全國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這個《意見稿》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關於狗的意見。本書目錄中指出,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和偏愛,狗已經從傳統的家畜“專業化”轉變為伴生動物,在世界上一般不被視為畜禽,所以不應納入我國畜禽管理範圍。

吃了幾千年狗肉,什麼時候開始是罪人了?

在中國歷史上,狗肉的消費可以追溯到商周時期,《周禮義疏》中提到,“犬有三種: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若田犬、吠犬,觀其善惡;若食犬,觀其肥瘦。”但當時的狗肉並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的。商周時期,等級觀念十分濃厚,從溫飽程度到職業選擇都有嚴格的限制,對屠宰和食用鳥類也有明確的規定。可見,當時狗的地位不如牛羊,相當於豬肉,狗肉不是下士,平頭人禁止殺戮和食用狗肉,狗肉的高貴地位不如牛肉,隨著周朝的結束,禮樂制度日益被打破,家畜逐漸增多,春秋戰國時期的狗肉已經從貴族餐桌走向平民餐桌。

《左傳》有載,“吏人之與叔孫居於箕者,請其吠狗,弗與。及將歸,殺而與之食之。”這裡的“吏人”是指和叔叔孫子一起看守房產的小官,這麼小的官員顯然不屬於貴族,官員吃狗,這意味著老百姓也可以吃狗肉。

由此可見,春秋戰國時期的狗肉與雞鴨並無區別,只要你有足夠的錢,你就可以買到狗肉。秦漢時期是中原地區吃狗的高峰期,人們不僅挖出了狗肉湯、狗肉串、烤狗排骨等多種利用狗肉作為食品原料的方法,而且開始注意狗肉的選擇。考古學家在西漢馬王堆發現,秦漢時期的人吃狗肉比小狗好,所謂小狗,就是養在一年以內的小狗。

一方面,狗肉的繁榮滿足了當時人們的胃口,另一方面也促進了一個職業——殺狗屠夫的出現。你一定很熟悉其中兩個屠夫,一個是戰國時期著名的刺客聶政,另一個是漢代將軍範逵。

魏晉南北朝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南遷。中原漢族南遷也給長江中下游帶來了吃狗肉的風,吃狗的方式在南方開始興起。與此同時,北方貴族逐漸拋棄了狗肉,至此狗肉逐漸淡出了北方的餐飲舞臺。

雖然狗肉已不在食品原料的主流階段,但仍有“閉門造車吃狗肉”的傳統。狗肉從來沒有從民間飲食中消失過,民間有很多吃狗肉的俗語,如“天上有龍肉,地上有狗肉”,“狗肉滾了三下,神仙站不穩”;《水滸傳》中也有魯智深偷吃狗肉的描寫;清朝的陳坤在《嶺南雜詩》中也寫了一首“狗肉詩”:狡猾的兔子做了三個洞,宰殺了一隻又一隻的狗,準備新的烹調。

如今,人們吃狗肉的習慣還沒有停止。民間狗肉習俗有很多種,其中狗肉火鍋最受歡迎,甚至有些地區還保留著狗肉節的民間傳統。

至於中國是否應該禁食狗肉,估計還會有進一步的討論。如果國家的徵求意見最終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不準吃狗肉,那我們就應該守法,如果沒有明確的規定,我們的看法是求同存異。當我們能保證足夠的食物時,我們就可以儘量避免吃,如果別人想吃,只要是合法的狗肉,我們就不必干涉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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