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條短信,公司說自然解除勞動合同,正常去上班、公司卻不給進,該怎麼辦?

少爺💘


這種情況你得問公司跟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沒有自然解除一說,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公司不得單方面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以下情況除外:

1.不能勝任這份工作的,或者指導多次不能勝任的。

2.職工有重大疾病的。

3.職工有違法犯罪記錄在逃的。

4.職工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如果以上4條都不是的話你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或者向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撿瓶子度日


題主不愧是資深人力資源高管,連續幾篇提問都是在為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法》而努力,值得贊一個!

不過,你說“收到條短信,公司說自然解除勞動合同,正常去上班、公司卻不給進”,這有點莫名其妙了,“自然解除勞動合同”該怎麼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貌似沒有“自然解除勞動合同”這一條,公司沒有權力發條短信就可以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的,正常去上班、公司卻不給進肯定是違法的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法,這時候員工完全可以申請仲裁,任何單位都沒有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力,即便是有爭議也應當在法律框架內通過仲裁解決,而不是隨便發條短信是解除就解除、說不讓進公司就不讓進公司了的。


昔日煩惱1


這種情況建議先報警處理,證明你有正常去上班,公司不給進,不提供勞動條件,避免被認為是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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