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就分普通班?平板電腦是如何“支配”學校的

作者:李一陵

針對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上,有一些學生家長反映當地部分學校以“智慧課堂”、“教育信息化”等名義,向家長推薦平板電腦,並以“上課要用”、“佈置作業”等理由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接報後,記者跟隨國務院第六督查組前往當地進行調查。

記者調查發現,在浙江省嘉興市實驗初級中學,家長被變相強迫購買了6500元一套的“平板教學”系統,包括“平板電腦”、相關的教輔軟件和上課所需要的流量包。而這款平板電腦網上查不到參數、價格等任何信息,只能通過學校渠道購買。雖然理論上,學生也可以自帶平板電腦,但很可能因為無法通過所謂的“學校檢測”,所以“表面上好像可以自備平板電腦,但結果都是用的學校買的平板電腦” 。

不買就分普通班?平板電腦是如何“支配”學校的

不僅在該校,在當地其他幾所中學這種現象也普遍存在。督查發現,從2014年至今,全市已有22000多名初中生參加“平板教學”。以人均購買平板電腦硬件設備3000元計算,加上捆綁銷售的教輔軟件和流量包,當地參加平板教學的初中生共花了1.1億元左右。

當地學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都辯稱,家長是自願購買,交易行為和學校無關,但實際上卻是掩耳盜鈴。學校將是否購買平板電腦為標準類分班,買了的同學分到實驗班,沒買的同學就被分到普通班。這種方式哪有什麼自願可言,顯然就是以分班脅迫學生購買平板電腦。而當地教育局相關負責人還在為學校辯護,“家長是自願的”,簡直就是睜眼說瞎話。“他說家長自願,我都投訴到教育局了還要說我自願?”家長的反駁顯然戳破了其中的謊言。

這一系列的行為不僅嚴重違背了“平等接受教育”的原則,也違反了相關收費管理的規定,加重了家長的經濟負擔。

教育信息化本是改進教育方式、提升教學效果,推動教育教學改革的重要抓手。當地通過所謂的“校企合作”的方式,指定家長購買相關平板電腦,看似是為了給學生提供更好的、更信息化的學習,實則是一種強迫性質的交易。到底是為了推動教育信息化,還是學校通過數字設備等的採購牟取私利,很值得懷疑。

針對家長的投訴、舉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打著教學信息化名頭,簡單認定“學校未強制家長購買平板”,以“家長自願”“家長與公司的市場行為”等為藉口置身事外,不履職、不作為,導致有關問題未能及時解決,更讓人懷疑背後是否形成了利益共同體,把學生當作了斂財的工具。因此,對學校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已經不是一個適格的主體了。

事實上,在推進教育信息化的過程中,此類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出現。為何屢屢發生,尤其需要反思,在線學習、教育信息化不能簡單為教育工具的信息化。明明口頭或者書面就可以佈置作業,卻非要在班級群組或者專用的APP、數字設備上。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是對教育信息化最淺薄的理解。

而以教育信息化為名,行斂財、牟取私利之實,更應當嚴查。《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在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應用的同時,要加強信息化終端設備及軟件管理,建立數字化教學資源進校園審核監管機制。要防止在教育信息化的推進過程中,滋生暗箱操作等腐敗現象,防止加重家庭經濟負擔,避免產生新的家校矛盾,更亟待數字設備、數字化資源進校園的審核機制的完善。(李一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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