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考试加分必看!水喷雾灭火系统知识点汇总

一、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

主要包括:表面冷却、窒息、乳化(适用于非水溶性)、稀释(适用于水溶性)。【注意】①乳化、稀释是针对液体火灾的灭火机理,其他类型的火灾不算;②乳化和稀释在同一种 液体火灾中不可能同时产生作用。

二、水喷雾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

1.0.3 水喷雾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火灾、丙类液体火灾、饮料酒火灾和电气火灾,并 可用于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注意】非水溶性液体火灾只能用于丙类,但是用于饮料酒火灾不限甲、乙、丙类。

三、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不适用范围

1.0.4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燃烧、爆炸的火灾,以及水雾会 对保护对象造成明显损害的火灾。(1)过氧化物;(2)遇水燃烧物质;(3)高温密闭的容器内或空间内;(4)表面温度经常处于高温状态的可燃液体。

四、水喷雾灭火系统基本设计参数

3.1.3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 0.35MPa;当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 0.2MPa,但对于甲 B、乙、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 0.15MPa。

3.1.2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1)用于灭火目的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 60s。(2)用于防护冷却目的时:①液化石油气灌瓶间、瓶库,系统响应时间不应大于 60s。②用于甲、乙类液体及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储罐)或装卸设施或其他设施的防护冷却目 的时,系统响应时间不应大于 120s。③甲 B、乙、丙类液体储罐,系统响应时间不应大于 300s。

五、水喷雾灭火系统保护范围的要求

3.1.4 保护对象的保护面积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应按其外表面面积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保护对象外形不规则时,应按包容保护对象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2)变压器的保护面积除应按扣除底面面积以外的变压器油箱外表面面积确定外,尚应包括 散热器的外表面面积和油枕及集油坑的投影面积。

(3)分层敷设的电缆的保护面积应按整体包容电缆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3.1.5 液化石油气灌瓶间的保护面积应按其使用面积确定,液化石油气瓶库、陶坛或桶装酒库 的保护面积应按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确定。

3.1.6 输送机皮带的保护面积应按上行皮带的上表面面积确定;长距离的皮带宜实施分段保护, 但每段长度不宜小于 100m。

3.1.7 开口容器的保护面积应按其液面面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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