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企業在不知不覺中竟違法了,看看你是否出現3種違法情形了?

情況一

當公司A購買材料並每天付款時,為了使其價格便宜,它通常不需要發票,而是使用收據或自制文件輸入帳戶,可以嗎?

好多企業在不知不覺中竟違法了,看看你是否出現3種違法情形了?

回覆:

不能在稅前扣除,您正在違反法律!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1)應當開具發票,但不能開具發票,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和欄目分批開具發票,或者沒有加蓋專用發票印章;

(二)使用稅控設備開具發票,未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發票開具數據的;

(三)擴大發票使用範圍;

(4)使用其他憑證代替發票;

(五)在規定範圍內開具發票;

(六)未按規定上交註銷發票的;

(7)未按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

情況二

我們是一傢俬營公司,每年都有很多利潤。我們從未根據稅後淨利潤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可以嗎

回覆:

不,您違反法律!

參考:

1.《公司法》第167條規定:1.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將其利潤的10%分配給公司的法定儲備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50%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還可以在股東大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何公積金。

二,《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條:公司未按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補足。並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3,《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損失,擴大公司的生產經營,或者將其轉化為增加公司的資本。但是,資本公積不能用來彌補公司的損失。法定公積金轉增股本時,留存的公積金不得少於公司轉股前註冊資本的25%。

情況三

我公司經常為自然人繳納一定的勞務費,金額不大,有的甚至不到500元,請問我是否可以對自然人免稅?

回覆:

不,您違反法律!

參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2013年第5號主席命令)第六十九條:扣繳義務人應當扣繳未扣減,應收但未收取的稅款,由稅務機關代扣代繳稅款的,應當向納稅人報告。代扣代繳稅款的,由代扣代繳代繳稅款的,代扣代繳稅款。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四條執行《中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規定》所有員工的收入包括:

(一)工資收入;

(二)勞動報酬收入;

(三)作者酬金收入;

(四)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五)利息,股利和紅利收入;

(六)財產租賃收入;

(七)財產轉讓所得;

(8)意外收入。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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