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朱斯最近去看了国产悬疑片《误杀》,戏不错。

(提示:没看电影的同学请注意,文中有严重剧透)

戏里的一切冲突,从戳瞎别人眼睛、迷奸少女的官二代素察开始。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陈冲优雅不再,变成了阴鸷、为了给儿子报仇不顾一切的警察局局长拉韫。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肖央脱离了“小苹果”里的大叔形象,变身为保护妻女费尽心思的泰国华人小老板李维杰。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延禧攻略里骄纵跋扈的高贵妃收起了所有的戾气,变成隐忍而坚毅的母亲阿玉。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这部电影情节紧凑刺激:

网络设备公司小老板李维杰与妻子阿玉有两个女儿,住在泰国一个名叫灿班的小镇上,日子过得紧巴巴,邻里死了拿吊唁金都犹犹豫豫,平常的爱好就是看个电影。

他在小店里吹嘘:“只要看过一千部电影,你就会发现,这世界上没有离奇的事。”

平静日子在一个周六被打破:那一天晚上,李维杰出差去给酒店修网络,而家里面,之前迷奸了大女儿平平的官二代素察前来纠缠,并以手机视频相威胁。正在素察抓着阿玉的头往墙上撞的时候,平平举起了一根铁楸,本意是想砸了素察手里的手机,没想到砸中了素察的头,素察倒地。

阿玉用手一探,素察已没有了鼻息。慌忙中阿玉和平平拿布把素察盖起,推到附近的坟地,把素察埋在某个叔公的旧坟里。

这一切,都被小女儿安安看见了。

李维杰那边,修了网络、看了泰拳,打电话给家里,却无人接电话。急匆匆打车回到家,却发现妻子和大女儿呆若木鸡。妻子说:投案自首吧。

李维杰这时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用他看了1000多部电影学来的知识,在实际的时空里运用蒙太奇的手法,编造一个无懈可击的证据链,证明他们一家四口不在场。

一个可能破了一千多起案子、寻子心切的警察局长与一个看了一千多部电影、一心保护家人的小市民的斗智大戏拉开。

这种观影体验就像是从后台看魔术表演,观众是全能视角,看双方如何缠斗,一波三折从此开始:

警察局长拉韫虽然看出了李维杰用蒙太奇手法做的证据链,但苦于没有证据,所有证人都在无意识为李维杰做伪证。

最后,她采用苦肉计,以毒打李维杰的方式,逼李家小女儿安安说出了素察被埋在旧坟的事实。

然而,当他们押解着这一家人,浩浩荡荡地挖坟找尸时,却发现坟墓里裹尸布裹的是——一只羊!

原来李维杰在训练全家人如何应对警方逼供时留了一个后手,把素察的尸体转移到了新建的警察局大楼里——他在那个工地里负责铺设网络设备。

讽不讽刺?警察局长发了疯要找的儿子,其实埋在警察局大楼里。

庶民胜利了!李维杰一家被释放,拉韫被停职,竞选市长的丈夫也退出了竞选,豪华别墅被愤怒的民众砸坏。

你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并没有。在佛塔下面,在拉韫夫妇悲切的追问下,李维杰告诉他们素察已死。于是,他被抓了起来,关进监狱。

为什么做了这么多,最后却白忙活一场?
网友们说当李维杰看到小女儿安安把考卷从70分涂改成了100分时,他意识到自己不能给女儿做坏榜样。
朱斯认为,其实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他是有罪的!

电影里有个镜头,李维杰第二次去布施时,僧人拒绝接受他的布施,这暗示着:他有罪。

而李维杰从妻子口里得知打斗现场没有血迹、开棺那天棺材盖上那些带血的抓痕、小女儿吃饭时用叉子刮桌面发出类似刮棺材盖的刺耳的声音,以及前面铺垫的怕泰拳选手吞舌窒息而掰开嘴、阿玉母女俩运尸体时不小心撞到水管,这5个线索一起提示着观众:


素察被砸中时只是吞舌而没了气息,在撞到水管之后活了过来但仍处于昏迷状态,阿玉母子俩活埋了素察而不自知。李维杰应该是知道素察在棺材里依然活着,但他放任了这一结果的发生。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费尽心机,最后,李维杰还是进了监狱。

其实,在看这个片子的时候,朱斯心里一直在想:其实,李维杰一家大可不必这样啊。

李维杰一家有没有罪,就要看素察是怎么死的。

我们来回顾一下当时的场景:某晚,在李维杰家仓库里,素察以手机视频相威胁,想要再次强奸平平,被阿玉识破。为了保护女儿,阿玉推开素察,却被素察抓着头往墙上撞。阿玉想要打掉素察手里的手机,却砸到素察的头,素察倒地。然后母女俩埋了素察。

到这里,假设发生“误杀”这件事情之后,假设李维杰不隐瞒埋了素察的事实,按照阿玉说的去报警自首,其实从法律上来讲,没有什么后果。

阿玉和平平的行为可以认作是正当防卫。电影里故事发生在泰国,不知泰国法律对正当防卫如何规定,想来和中国也差不多。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哪怕素察这个时候被“误杀”死了,李维杰一家其实也不用负刑事责任。

因为法律有“无限正当防卫”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素察当时的行为,应该属于强奸未遂。因此就算是砸死了他,也不用负刑事责任。

但是,素察没有死。阿玉和平平也没有报警,反而将他埋了起来,最后这个行为导致了素察在棺材里活活窒息而死。

从电影里看,阿玉和平平是不知道素察没有死的,因此她俩对素察真正的死亡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但是客观上,在素察倒地之后不再具有侵害能力,正当防卫过程结束,而阿玉和平平将素察埋在叔公棺材里的行为导致了素察的死亡,因此,朱斯认为,这涉嫌过失伤人致死。

那么李维杰呢?

朱斯认为,李维杰明知素察在棺材里没死,却放任了素察的死亡发生,这涉嫌间接故意杀人:他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相应的行为。
因此,其实如果李维杰一家在素察倒地之后报警,其实法律上是没有什么责任的。但是李维杰并没有选择这条道路,而是选择了隐瞒,“误杀”变“真杀”!

为什么?是因为不懂法吗?

非也!

还记得李维杰在向素察父母谢罪的时候怎么说的吗?

他说,我没什么本事,只能为家人阻挡一下。(具体台词记不得了,大意是这样。)

印象深刻的是用了“阻挡”这个词,当时还在想有点奇怪,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后来明白过来,李维杰不是不懂法,不是冷血无情,他一个经常去布施的人,应该是有怜悯心的。听到素察在棺材里挣扎而不施救,是为了阻挡那股黑恶势力再次吞噬他的家人。

试想,如果素察活过来,手里还有平平的视频,加上这被暴击一棍的新恨,在警察局长妈妈、政治家爸爸的羽翼下,狂暴的公子哥能把这个四口之家搅成什么样?

李维杰不得不杀了素察,不然一家人在劫难逃。

世道逼得一个底层小人物不得不杀人。

好吧,当你觉得警察局长死了儿子、李维杰也进了监狱,这正义的天平大概算是平了的时候,电影的彩蛋又给你重重一记暴击。

李维杰一边打扫着卫生,一边望向镜头。这和电影的开头联系了起来。电影的开头,李维杰讲述了一个电影故事,某人(他自己饰演)躲在棺材里越狱,出来后划亮一根火柴,发现接应的人躺在身边,死了。
一具密闭的棺材,一个活人,一个死人——和素察当时的遭遇一毛一样。

察局长拉韫不会让杀死她儿子的人安生的,她要他和她儿子一样的死法,不管她儿子是不是犯罪在先。
一如当初,她看了儿子迷奸平平的视频,发出的命令却是:第一,谁都不许说出去;第二,把李维杰全家都抓起来。

庶民的胜利?幻灭。

文章最后,分享朱斯记忆最深刻的一句台词。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这句话有没有共鸣?你想起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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