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獸”

朱斯最近去看了國產懸疑片《誤殺》,戲不錯。

(提示:沒看電影的同學請注意,文中有嚴重劇透)

戲裡的一切衝突,從戳瞎別人眼睛、迷姦少女的官二代素察開始。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獸”

陳沖優雅不再,變成了陰鷙、為了給兒子報仇不顧一切的警察局局長拉韞。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獸”

肖央脫離了“小蘋果”裡的大叔形象,變身為保護妻女費盡心思的泰國華人小老闆李維傑。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獸”

延禧攻略裡驕縱跋扈的高貴妃收起了所有的戾氣,變成隱忍而堅毅的母親阿玉。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獸”

這部電影情節緊湊刺激:

網絡設備公司小老闆李維傑與妻子阿玉有兩個女兒,住在泰國一個名叫燦班的小鎮上,日子過得緊巴巴,鄰里死了拿弔唁金都猶猶豫豫,平常的愛好就是看個電影。

他在小店裡吹噓:“只要看過一千部電影,你就會發現,這世界上沒有離奇的事。”

平靜日子在一個週六被打破:那一天晚上,李維傑出差去給酒店修網絡,而家裡面,之前迷姦了大女兒平平的官二代素察前來糾纏,並以手機視頻相威脅。正在素察抓著阿玉的頭往牆上撞的時候,平平舉起了一根鐵楸,本意是想砸了素察手裡的手機,沒想到砸中了素察的頭,素察倒地。

阿玉用手一探,素察已沒有了鼻息。慌忙中阿玉和平平拿布把素察蓋起,推到附近的墳地,把素察埋在某個叔公的舊墳裡。

這一切,都被小女兒安安看見了。

李維傑那邊,修了網絡、看了泰拳,打電話給家裡,卻無人接電話。急匆匆打車回到家,卻發現妻子和大女兒呆若木雞。妻子說:投案自首吧。

李維傑這時做了一個重要的決定:用他看了1000多部電影學來的知識,在實際的時空裡運用蒙太奇的手法,編造一個無懈可擊的證據鏈,證明他們一家四口不在場。

一個可能破了一千多起案子、尋子心切的警察局長與一個看了一千多部電影、一心保護家人的小市民的鬥智大戲拉開。

這種觀影體驗就像是從後臺看魔術表演,觀眾是全能視角,看雙方如何纏鬥,一波三折從此開始:

警察局長拉韞雖然看出了李維傑用蒙太奇手法做的證據鏈,但苦於沒有證據,所有證人都在無意識為李維傑做偽證。

最後,她採用苦肉計,以毒打李維傑的方式,逼李家小女兒安安說出了素察被埋在舊墳的事實。

然而,當他們押解著這一家人,浩浩蕩蕩地挖墳找屍時,卻發現墳墓裡裹屍布裹的是——一隻羊!

原來李維傑在訓練全家人如何應對警方逼供時留了一個後手,把素察的屍體轉移到了新建的警察局大樓裡——他在那個工地裡負責鋪設網絡設備。

諷不諷刺?警察局長髮了瘋要找的兒子,其實埋在警察局大樓裡。

庶民勝利了!李維傑一家被釋放,拉韞被停職,競選市長的丈夫也退出了競選,豪華別墅被憤怒的民眾砸壞。

你以為到這裡就結束了?並沒有。在佛塔下面,在拉韞夫婦悲切的追問下,李維傑告訴他們素察已死。於是,他被抓了起來,關進監獄。

為什麼做了這麼多,最後卻白忙活一場?
網友們說當李維傑看到小女兒安安把考卷從70分塗改成了100分時,他意識到自己不能給女兒做壞榜樣。
朱斯認為,其實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他是有罪的!

電影裡有個鏡頭,李維傑第二次去佈施時,僧人拒絕接受他的佈施,這暗示著:他有罪。

而李維傑從妻子口裡得知打鬥現場沒有血跡、開棺那天棺材蓋上那些帶血的抓痕、小女兒吃飯時用叉子刮桌面發出類似刮棺材蓋的刺耳的聲音,以及前面鋪墊的怕泰拳選手吞舌窒息而掰開嘴、阿玉母女倆運屍體時不小心撞到水管,這5個線索一起提示著觀眾:


素察被砸中時只是吞舌而沒了氣息,在撞到水管之後活了過來但仍處於昏迷狀態,阿玉母子倆活埋了素察而不自知。李維傑應該是知道素察在棺材裡依然活著,但他放任了這一結果的發生。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獸”

費盡心機,最後,李維傑還是進了監獄。

其實,在看這個片子的時候,朱斯心裡一直在想:其實,李維傑一家大可不必這樣啊。

李維傑一家有沒有罪,就要看素察是怎麼死的。

我們來回顧一下當時的場景:某晚,在李維傑家倉庫裡,素察以手機視頻相威脅,想要再次強姦平平,被阿玉識破。為了保護女兒,阿玉推開素察,卻被素察抓著頭往牆上撞。阿玉想要打掉素察手裡的手機,卻砸到素察的頭,素察倒地。然後母女倆埋了素察。

到這裡,假設發生“誤殺”這件事情之後,假設李維傑不隱瞞埋了素察的事實,按照阿玉說的去報警自首,其實從法律上來講,沒有什麼後果。

阿玉和平平的行為可以認作是正當防衛。電影裡故事發生在泰國,不知泰國法律對正當防衛如何規定,想來和中國也差不多。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哪怕素察這個時候被“誤殺”死了,李維傑一家其實也不用負刑事責任。

因為法律有“無限正當防衛”的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素察當時的行為,應該屬於強姦未遂。因此就算是砸死了他,也不用負刑事責任。

但是,素察沒有死。阿玉和平平也沒有報警,反而將他埋了起來,最後這個行為導致了素察在棺材裡活活窒息而死。

從電影裡看,阿玉和平平是不知道素察沒有死的,因此她倆對素察真正的死亡沒有主觀上的故意,但是客觀上,在素察倒地之後不再具有侵害能力,正當防衛過程結束,而阿玉和平平將素察埋在叔公棺材裡的行為導致了素察的死亡,因此,朱斯認為,這涉嫌過失傷人致死。

那麼李維傑呢?

朱斯認為,李維傑明知素察在棺材裡沒死,卻放任了素察的死亡發生,這涉嫌間接故意殺人:他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相應的行為。
因此,其實如果李維傑一家在素察倒地之後報警,其實法律上是沒有什麼責任的。但是李維傑並沒有選擇這條道路,而是選擇了隱瞞,“誤殺”變“真殺”!

為什麼?是因為不懂法嗎?

非也!

還記得李維傑在向素察父母謝罪的時候怎麼說的嗎?

他說,我沒什麼本事,只能為家人阻擋一下。(具體臺詞記不得了,大意是這樣。)

印象深刻的是用了“阻擋”這個詞,當時還在想有點奇怪,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後來明白過來,李維傑不是不懂法,不是冷血無情,他一個經常去佈施的人,應該是有憐憫心的。聽到素察在棺材裡掙扎而不施救,是為了阻擋那股黑惡勢力再次吞噬他的家人。

試想,如果素察活過來,手裡還有平平的視頻,加上這被暴擊一棍的新恨,在警察局長媽媽、政治家爸爸的羽翼下,狂暴的公子哥能把這個四口之家攪成什麼樣?

李維傑不得不殺了素察,不然一家人在劫難逃。

世道逼得一個底層小人物不得不殺人。

好吧,當你覺得警察局長死了兒子、李維傑也進了監獄,這正義的天平大概算是平了的時候,電影的彩蛋又給你重重一記暴擊。

李維傑一邊打掃著衛生,一邊望向鏡頭。這和電影的開頭聯繫了起來。電影的開頭,李維傑講述了一個電影故事,某人(他自己飾演)躲在棺材裡越獄,出來後劃亮一根火柴,發現接應的人躺在身邊,死了。
一具密閉的棺材,一個活人,一個死人——和素察當時的遭遇一毛一樣。

察局長拉韞不會讓殺死她兒子的人安生的,她要他和她兒子一樣的死法,不管她兒子是不是犯罪在先。
一如當初,她看了兒子迷姦平平的視頻,發出的命令卻是:第一,誰都不許說出去;第二,把李維傑全家都抓起來。

庶民的勝利?幻滅。

文章最後,分享朱斯記憶最深刻的一句臺詞。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獸”

這句話有沒有共鳴?你想起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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