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把人分成四等,統治者是如何讓南人漢人接受自己的低等級的?

關嶺化石群


其實四等人制度是清末才有的記載。《蒙兀兒史記》,屠寄提出元朝存在“四等人制。

元朝民族之間是有區別的。爭議在於元朝是否存在“四等人制”,而迄今為止並沒有發現任何元代有把臣民明確劃分為四等的法令和史料,這也是學術界的公論。

我們再看看明朝朱元璋的《太祖實錄》對大臣說到“卿等為宰相,當法古昔致君於聖賢,何乃習為小吏浮薄之言,不知大體,妄加詆誚?況元雖夷狄,然君主中國且將百年,朕與卿等父母皆賴其生養,元之興亡,自是氣運,與朕何預?而以此張之四方,有識之士口雖不言,其心未必以為是也。可即改之。”元主中國,殆將百年,其初君臣樸厚,政事簡略,與民休息,時號小康。”

朱元璋不但奉元為正統,而且為元朝撰寫史書。這都能看成元朝還是能得到大多數中國人的認可的。如果真有四等人制度,還會這樣嗎?

而且元朝時期中國的繪畫詞曲又達到一個巔峰,元曲能和唐詩宋詞並列。元代瓷器繪畫都是中國歷史發展階段的一個重要時期,這都能佐證。

雖然元朝建立的過程血腥,但是成立後還是不錯的,比較寬厚。這也是朱元璋說,元以寬失天下的原因。



勇行萬里路


元朝的統治者來自於草原之上的蒙古族,入主中原後採取對本民族的優待政策實為常理。元朝對其他民族特別是漢族確實有許多不平等的政策以及差別對待,蒙古人在國家政治、經濟、刑法等方面均由相應的優待政策,但這些只是特權和民眾之間的階級差別,並非傳言中的奴隸和主人的尊嚴差異。漢人地位相對低下,但也並非到主人和奴隸的地步。生活在元代的漢人基本權利自然不能與唐宋明相提並論,但元代漢民也並非印象中那般豬狗不如,這點連明太祖朱元璋都予以承認:“元雖夷狄,入主中國,百年之內,生齒浩繁,家給人足,朕之祖父亦預享其太平。”

在古代封建社會,無論統治階層民族身份,處於被統治的底層人民的生活從來沒有得到過史書所載的盛世幸福,民眾的生活永遠只是處於維持生計上下而已。而到每一個王朝末期均是人民生活難以為繼之時。

蒙元征服中原之初,元廷統治者不知是出於休養生息還是不懂經略農耕的原因,元政府並未像印象中殘暴統治者那般對百姓強收重稅,反而輕徭薄賦、迅速得到南宋治下人民的認可和歸附。元中期往後,國家開銷增大加劇,統治者便以各種苛捐雜稅來獲得國家資產,但所取賦稅在中國古代仍處於較低水平。人民生活的惡化並不來自於大量賦稅徵收而至無法存活,主要的原因還是元廷治理國家水平的不足導致人民飢無所食,最終揭竿而起。

“四等人制”說法缺少史料證據。將元朝政權的民族政策完全歸結為帶有強烈民族歧視的“四等人”制度有失偏頗。

“四等人制”並不見於《元典章》等官方制度文件中,元朝相關法令也從未提及。《元史》《明太祖實錄》均未提及元朝“四等人制”。朱元璋等反元勢力也從未提及元朝“四等人制”。如果真的存在這樣的法令,那麼我想反元勢力肯定會用這個來做文章,而不是處心積慮的策劃出一個“莫道石人一隻眼,此物一出天下反”。

“四等人制度”的說法,最早的原型來自清末咸豐三年(1853 年)魏源 撰寫的《元史新編》,在書中魏源提出“元朝中葉開始元廷在行政用人上分三等。” 1916 年,日本元史學者箭內亙在其發表的論文《元代社會的三階級》中也提到了蒙古人、 色目人、漢人的“三等人制”。而最早提出“四等人制”一詞的文字記載來自於《蒙兀兒史記》第六卷《忽必烈可汗》中的一段話:“於時大別人類,為四等。曰蒙兀人、曰色母人、曰漢人、曰南人。”這本書的作者屠寄卻是清末民初人士,並非元明歷史的直接見證人,他的四等人說法僅來源於對史書的個人總結,也未能提供相關詳實可靠的史料進行論證。這個看似“傳承有序”,卻 “查無實據”的觀點,因為迎合了清末民初以來愈演愈烈的民族主義思潮,幾十年間不但被廣泛引用,還很快進入了當時的歷史教科書,如錢穆的《國史大綱》,就把“四等人制”放在元朝歷史部分的顯要位置。

實際上,元末明初士人的民族意識相當淡薄,並無太多“夷夏之別”或“民族大義”的觀念。由於元末理學成為官方意識形態,使得知識分子能夠參與政治,因此甚至有大量元代“南人”以遺民自居,出現了元明之際終生不仕乃至自殺殉國的怪相。據桂棲鵬《元代進士在元末農民戰爭中的動向》統計,自至正十一年元末兵亂到至正二十八年元朝滅亡,有史可查的殉元進士竟有 42 人之多。


蕭立誌


從歷史來看"元朝"是我國彊域最大的,科學技術是比較先進,天文學家″郭守敬"就是出自於"元朝"。元朝的歷史被一些偏見的學者汙茗化了,元朝是一個比較開放朝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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