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導論公開課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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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 dove 1月20日

邏輯學導論

引論

邏輯學定義:邏輯學是研究論證的分析與評價的科學。

其歷史可以追溯到亞里士多德的《工具論》,古印度的《吠陀經》,波斯的阿維森那邏輯以及中國墨子及其弟子們所寫的《墨經》。一般說來,邏輯形式是邏輯學的核心概念,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是邏輯學研究的兩個常見的推理類型,一致性推理,有效性推理,可靠性推理和完全性推理是邏輯系統的四大定理

邏輯學中仍然存在許多爭論,主要的有“二值原則與排中律問題”“嚴格蘊涵,實質蘊涵與邏輯蘊涵”“邏輯是經驗的嗎”“不一致是可容忍的嗎”以及“邏輯真理是可排斥的嗎”等等。

邏輯學是關於推理或論證的學問。

四大數學學派:柏拉圖主義,邏輯主義,形式主義,直覺主義。四個代表:哥德爾,羅素,希爾伯特,布勞威爾。

數學理論(有效推論),語言學(form, meaning, in context.普通語言學,應用語言學,符號語言學,計算機語言學,傳播學),理論法學(半費之訟——二難推理)

普羅泰戈拉:“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

聯繫到法律與哲學就會想到中世紀詩人Abraham Fraunce,《The Lawiers Logike》

“I see no reason, why that law and logike should not bee.The nearest and the dearest frends, and therefore best agree.I sought for logike in our law, and found it as I thought.”

1. 一般來講,邏輯學是關於推理或論證的學問。

2. 邏輯學研究的形式推論系統的自然語言中的陳述系統和論述系統,其主題不僅包括有效性(validity),謬誤(fallacy)和駁論(paradox),而且還包括概率推理以及因果推理與時間的論證。而且今天也常常被用來指稱論辯理論(argumentation theory)

Logic=valid inference and correct reasoning (維基百科)

3. 邏輯學是研究論證(argument)的科學,其主要任務是設定區分好壞的標準。論證表達了推論,而

推論(inference)是一個從已確定斷言(assertion)產生出新斷言的過程,在邏輯學中,人們關注的是論證結構(structure),也就是新產生的斷言與原來確定斷言之間的形式關係(formal relations)

研究推論有效性包括研究有效性的各種可能定義及其斷定有效性的使用條件。

邏輯學的功能:

在認識論中,它提供了一種知識擴充機制。

在認知心理學(mental logic mental modal)中,它研究人們實際如何推理的。

在邏輯學中,邏輯學給推理提供了規則(為應用提供規範),它規定了人和其他智能生物,智能機器或只能系統應當如何推理。

Nicholas Rascher

邏輯學研究的是命題結構和論證結構。(概率 因果 推理)

亞里士多德(邏輯學之父)《工具論》(範疇 解釋 前分析 後分析 論辯 辯謬) “逍遙學派”

芝諾學派:代表人物芝諾,克里西方波。

非希臘邏輯或非西方邏輯

印度邏輯 《吠陀經》,足目喬達摩《正理經》

藏傳佛教:宗喀拉(辯經)

漢傳佛教:唐僧辨經(大乘教法,小乘教法——東漢傳來 四十二章經 白馬寺)

伊斯蘭邏輯:阿納森納

論證

推論(inference)是指從前提推導出結論的行為或過程。

證明(proof)即是形式證明的簡稱,又被稱為推演(derivation),是指一個有窮句串,其中,沒一語句或者是公理或者是根據推論規則從前語句推導(在這個句串中,最後一個語句是形式系統的定理)出來的。

一.幾個關鍵概念

沃爾頓(Walton)對幾個概念的定義

1. 推論(inference)是一組命題,其中一個命題叫做結論,其他的命題叫做前提,所謂推論也就是從前提到結論的思維過程。

2. 推理(reasoning)是一個鏈接在一起的推論序列,在這個推論鏈中,一個推論的結論充當下一個推論的前提。

3. 論證(argument)是一個推理序列,包含了一系列推理,且一個推理的結論也許充當了下一個推理的前提。

亞里士多德邏輯:命題被認為是肯定或否定主項具有謂項性質的語句。

現代邏輯的命題包括兩個含義:

一是指有意義陳述句(陳述和命題在一種說法中具有相同意義。語句背後有意義。)的“內容”或“意義”,二是指組成有意義陳述句的符號,標識或聲音的圖式。

真是一種關係

知道者與被知道者對象之間的關係——邏輯真(或認識論意義上的真)

知道者與他給出知識的外在表現得關係——道德真

對象存在本身與其上帝構思觀念之間的關係——本體論意義的真

舉例:盲人摸象 指鹿為馬 制動錯覺

語言學上,語句是一個自然語言表達式,是一個或一個以上語詞組成的語法單位或詞彙單元。所有的語句都包括語義要素和邏輯要素。在數理邏輯中,語句被看作是不帶自由變元的合式公式。

命題:語法正確的字符串;必須有真假;(兩個條件都要滿足;“二值原則”在此成立即非真即假)

經驗命題和必然命題

如何判斷命題真假:根據經驗;不用根據經驗;

真值分為真假兩種

Truth has a variety of meanings,such as the state of being in accord with a aparticular fact or reality,or being in accord with the body of real things, real events or actualities.It can also mean having fidelity to an original or to a standard or ideal.

我們把總是為真或者總是為假的命題稱為必然命題(necessary proposition),有必然真命題和必然假命題。

論證通常包含有三個層面,即作為結果的論證,作為程序的論證和作為過程的論證。傳統上這三個層面分別是邏輯學家、論辯理論家和修辭學家所關注的對象。如今,第一個層面被認為是形式邏輯學家關注的對象,三個層面一起構成非形式邏輯學家所關注的對象。經典邏輯學家們把論證分為演繹論證與歸納論證兩種類型,但也有學者提出存在第種論證類型但在命名上尚未達成共識。論證的主要功能有三個:一是證成功能;二是反駁功能;三是說服功能

一. 論證的含義

源於argue argument-as-product

argument-as-process

argument-as-procedure

結果,過程,程序的論證。

作為結果的論證,其真取決於其他命題的真的命題被稱為結論(conclusion),其他命題都被稱為前提(premise)

作為程序的論證,論證是指論者企圖在批判性討論(critical discussion)基礎上用一組陳述的可接受性讓目標聽眾承認另一特定陳述的可接受性的言語交際行為,其中,企圖讓目標聽眾接受的陳述被稱為主張(claim),用來支持主張的陳述被稱為理由(reason).

作為過程的論證:是指論證者理智地說服目標聽眾的接受其主張的過程。

作為結果的論證:分析學/analytic/形式邏輯/演繹邏輯

作為過程的論證:修辭術/art of Rhetoric

作為程序的論證:論辯術/dialectic

論證是指論證者為自己主張(結論)提出理由(前提)並企圖說服目標聽眾接受該主張的過程和結果。

演繹論證是指前提中必然推出結果也真的論證。

歸納論證是指前提真可能支持結論但不能保證必然真的論證。

皮爾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提出在上兩種論證外還有一種論證被稱為回溯論證或溯因論證

(abductive argument)

沃爾頓(Douglas Walton)稱之為似真論證(,plausible argument),用意為合情論證。

反駁的三種形式

1.指出對方結論不能從前提推導出來,相當於傳統邏輯中所說的反駁論證方式。

2. 指出對方的某些前提是可疑的,甚至是假的,相當於傳統邏輯中所說的反駁論據。

3.指出對方論證是循環的就等於說對方並沒有給出可接受的理由來支持他的主張。

價值命題本身是沒有真假可言的(他的可接受性取決於你對命題的解釋),事實命題可以通過證據進行論證。

首先,識別論證是要識別論證的三要素。論證三要素即指前提與結論,問政者與目標聽眾,論證目的。其中,最重要是的要識別論證的前提與結論,這裡特別要區別論證與解釋之間的異同。識別論證是識別論證的結構。論證結構有簡單結構序列結構,收斂結構閉合結構,發散結構之分。

論證(argument)被視為一個命題序列,其中一個命題的真取決於其他命題中的命題,被稱為結論(conclusion),其他命題被稱為前提(premise)。結論即是論證者提出的主張,立場,觀點或論點。

前提即是指論證者提出來支持其主張立場,觀點或論點的理由。

認證者與目標聽眾:

所謂論證者是指提出論證的人,每個論證都有一個提出者,稱為論證者(arguer)。

所謂目標聽眾(intended audience)即是指論證,則試圖要說服聽眾,每個論證也都至少有一個目標聽眾。

論證目的(purpose of argument)就是指論證者提出論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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