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人人有責,臨沂全市村莊、社區、單位封閉式管理!

關於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

九項措施的通告

各縣區領導小組,市級各督導組,市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市直各部門、單位: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全面打贏這場阻擊戰,市指揮部決定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九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全市所有村莊、社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溫,並出具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村莊、社區、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四、近 14 天有外省特別是湖北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員,須在 1 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

,並接受定點集中隔離或管控居家隔離措施。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隔離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 1 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法律責任。

九、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臨沂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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