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同行,人人有責

今天看了一份名為《XXX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王XX、XX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名譽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的文檔,原來,這位王XX,是一名保險經紀人,在自己的微信公眾號裡寫了多篇保險產品評測的文章,為了吸引眼球,文章的標題使用“保險業的埃博拉” 、 “保險業的艾滋病” 、“保險業的瘋牛病” 、 “保險業的泥石流”等明顯帶有侮辱和貶損性質的字眼,直接提高了文章的閱讀量,加快了文章的轉載傳播範圍,損害了相關保險公司的名譽,現在被保險公司告上法庭,最後的結果是罰款5萬塊,另外承擔保險公司4萬塊的律師費。

愛護同行,人人有責

看到這份文檔,我深有感觸,在網絡信息時代,有太多的標題黨,為了流量不擇手段。無論是保險經紀人還是保險代理人,我們都屬於保險營銷人員,詆譭同行,其實也是在詆譭自己。

我自己也是做網絡拓客的,平時經常在知乎和微信公眾號寫寫文章,回答一下網友的問題,儘量做到客觀公正,也有好心的同事跟我指出,我的文章太平淡了,無法吸引客戶,可以向某某學習一下,通過黑保險公司,黑保險公司的產品,獲得更多流量。但是平心而論,我們也需要感謝保險公司,花費大量人力物力來宣傳保險,提高人們的保險意識,我們也得到更多被關注的機會,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當然我也遇到過被保險代理人詆譭的情況,比如被代理人直接說你們經紀人是臨時工,只管賣不管售後。這也不能完全怪他們,畢竟他們所知道的,也可能只是他們的主管跟他們傳達的信息。 所以說不管是買保險的人,還是賣保險的人,都需要保持自己的思考能力,不要武斷地否定和肯定。

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並沒有哪個更好,哪個更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選擇,也有更合適自己的職業模式。

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不應該是一個對立面,更多需要相互學習和合作,一起為保險行業迴歸初心而努力。

愛護同行,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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