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您企業使用的字體可能正在侵權

眾所周知,企業的設立、運營與發展都離不開文字,文字所展現的魅力也無處不在。文字是實體,字型為抽象。對很多企業來說,企業正常運轉中使用的字體作用微乎其微,但未經許可使用相關字體,可能會侵犯著作權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轉。本文試從某正公司訴他方企業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司法認定就如何規避著作權侵權提供建議。

、案件爭議焦點

根據目前裁判文書的檢索結果顯示,某正公司訴他方企業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件為38件。案件爭議主要焦點有三:(一)訴爭的某正蘭亭字庫/某正漢真廣標體等是否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二)被告將涉案某正蘭亭字庫的字體文件使用於相關的客戶端軟件、產品等中,是否侵犯了某正公司的相關權利;(三)民事責任承擔問題。

(一)訴爭對象是否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

1、最高人民法院: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二條的規定,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某正蘭亭字庫是為了得到可在計算機及相關電子設備的輸出裝置中顯示相關字體字型而製作的由計算機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因此其屬於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的計算機程序,屬於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

2、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八)項之規定,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某正蘭亭V4.0字庫中的字型是由線條構成的具有一定審美意義的書法藝術,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的美術作品的條件。

3、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某正公司創作完成美術作品《某正漢真廣標體》,並在國家版權局依法進行了著作權登記,其著作權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

(二)被告行為是否侵犯某正公司的相關權利

1、最高人民法院:被告的行為侵犯了某正公司對訴爭字庫計算機軟件的複製權、發行權、獲得報酬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某正公司因其侵權行為而受到的損失等民事責任。

2、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被告侵犯了某正公司享有的著作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3、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告侵犯了某正公司對美術作品《某正漢真廣標體》享有的著作權,依法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等民事責任。

(三)被告的民事責任承擔問題

在目前裁判文書可查範圍內,某正公司訴他方企業侵犯著作權糾紛的案例總計38件,幾乎均勝訴,經濟損失賠償金額在3000元到200萬不等。某正公司對其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未提供證據或者未能提供有效證據予以證明,法院均是綜合考慮原告涉案作品的獨創性、開發成本以及被告所使用的侵權作品的數量、市場銷售價格、使用場所、主觀過錯程度等各項因素酌情予以確定。

二、結語

諺語:keeping is harder than winning.(創業不易,守業更難)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公眾的維權意識增強,隨時都會通過訴訟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企業是股東權利的載體,一旦涉訴、敗訴,牽涉的利害關係可能危及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針對本文探討的字體侵權問題,企業應當予以高度重視,勿觸雷區。筆者特提供以下建議,供企業參考:

1、企業要儘量選擇有明確授權出處的免費商用字體,並不定期關注他們的授權範圍、內容等是否發生變化。目前宋體、黑體、楷體、思源宋體、某正黑體、某正楷體等均可免費使用。

2、不要在企業裝潢、宣傳海報和其他載體上使用互聯網、QQ群、微博微信等處隨意下載的字體作為設計腳本。

3、企業可與設計公司簽訂合同,委託設計公司設計所需字體,並使用最終設計成果。

4、企業在委託合作方製作文案、進行宣傳等日常經營活動涉及到字體時,在合同中應當約定合作方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否則,責任應由合作方承擔。以此消除因合作方而給企業自身帶來的損失。

5、慎用在國家版權局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字體,如需購買,務必向具有版權的正規公司或者網站購買,並保留完整的書面合同與發票。

6、若具有版權的正規公司向企業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侵權事實成立,企業應當委託專業律師儘快與該公司進行積極溝通,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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