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


政界: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

涉及黑暴的区诺轩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140小时社会服务令,成为首名因参与黑暴被判刑的泛暴派头目。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记者访问时均质疑是次判刑过轻,特别袭警是严重罪行,时任立法会议员的区诺轩竟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他们认为律政司应对判刑提出司法覆核,加强阻吓性,避免「新晋」的泛暴派区议员「有样学样」。

恐泛暴区议员「有样学样」

根据法例,袭警罪最高刑罚是监禁两年。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直言,区诺轩事发时多次挑衅警员,并故意用「大声公」损害对方听力,身为立法会议员对法例最少有基本了解,区诺轩却知法犯法,理应罪加一等,但是次判刑相当无阻吓性,律政司应就量刑起点提出上诉,不能姑息养奸。

他形容,判刑「匪夷所思」,特别是被区诺轩煽动上前线「抗争」的年轻人就被判监,他却仅被判社会服务令,只会令「新晋」的泛暴派区议员「有样学样」,一边煽动年轻人做「炮灰」,一边恃议员身份滥权阻碍警方执法。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执业大律师容海恩指出,袭警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一经定罪,法庭通常会判处即时监禁,故区诺轩今次判刑非常轻,律政司应重新审视案情。

她认为,由于判决缺乏阻吓性,加上区诺轩以无直接与警员身体接触为由,狡辩自己没有袭警,让年轻人误以为远距离攻击警员的行为会获轻判,甚至不算袭警,或会鼓吹示威者用各种新方式伤害警员,例如以镭射笔直射警员眼睛。

助长暴行断送年轻人前途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批评,是次判刑远远不足以惩罚区诺轩的恶行,更会向公众及泛暴派区议员传递错误讯息,令他们恃议员身份助长暴行,损害社会利益,并断送年轻人前途,促请律政司就判刑提出司法覆核。

|来源:香港文汇报

|编辑:孙铭泽


分享到:


相關文章: